“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骨干河道及湖漾(北排)整治工程招标预告
“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骨干河道及湖漾(北排)整治工程招标预告
(略) 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 (略) 区“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项目骨干河道及湖漾(北排)整 (略) 理补偿标准》公布, (略) 会各方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 * 日 * : * 前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 (略) 。 联系人:施雄飞,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 (略) * 日 (略) 区“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项目骨干河道及湖漾(北排)整 (略) 理补偿标准 (略) 区“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项目骨干河道及湖漾(北排)整治工程(以下简称 “工程”)是我区近几年实施的 * 项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全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全区防汛保安能力建设、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等意义重大。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据市、区有关征迁精神,结合 (略) 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主要依据 《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 (略) 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湖政发[ * ] * 号) 、《 (略) 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有关标准》湖建发〔 * 号、《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略) 市区新 * 轮基准地价更新结的通知》湖政发〔 * 〕5号等相关文件。 * 、房屋等建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 * )拆迁范围 骨干河道及湖漾(北排)工程建设红线 (略) 有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含地下构筑物) (略) 拆除,工程建设红线范围以外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原则上不予带拆。 ( * )农房拆 (略) 置及配套设施补偿标准 1、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合法的农房按评估价给予补偿。被拆迁 (略) 涉镇(开发区)负责。拆 (略) 置用地补偿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略) 面积与安置用 (略) 分不作补偿;附房拆除的,只作货币补偿。 2、被拆迁人要求货币补偿安置的,被拆除合法居住房屋面积按评估价予以补偿。(辅房、临时设施、附属物、装修等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3、安置配套设施补助标准,集中建房安置用地的“ * 通 * 平”等设施配套费为 * 元/平方米(含水、电、道路、回填及绿化),由镇级统筹安排。对确实难以集中安置的散户,补助“ * 通 * 平”(水、电、道路、回填及绿化)等设施配套费为 * 0元/户。 ( * )农房的搬迁、过渡、奖励标准 每户拆迁的搬迁费为 * 元/人, * 人 * 户的 * 元;被拆迁户临时过渡费为 * 元/月/人, * 人 * 户的 * 元/月。过渡期:按交出旧房之日起计算,自建房按建设期6个月,装修期6个月,共 * 个月计算。被拆迁户按时签订协议,按协议规定期限搬迁并交出旧房,奖励 * 元/户。仅拆除附房的搬迁费为 * 元/户,按时签订协议并按协议期限搬迁交出旧房的奖励 * 元/户。 ( * )企业的拆迁补偿 (略) 货币补偿,由所涉镇(开发区)负责落实拆迁工作。企业合法占用的建设用地面积 (略) 门核发权证为准,超出权证土地面积按 * 般集体土地计算,按实际 (略) 评估,扣除该面积应支付的集体土地征收款后予以补偿,其土地收归。企业其他基础设施用地(在扣除房屋占地面积后)根据实际占用面积补偿 * 0元/亩。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 (略) 补偿。 被拆迁企业需易地建造的,所需用地和过渡用房由被 (略) 解决。企业搬迁费、过渡费、安装费按评估价格结合相关标准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用前企业的经济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协商确定。 ( * )临时、 (略) 置 拆迁范围内镇(开发区)认定的违章建筑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略) 拆除,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临时建筑的剩余使用年限结合成新予以适当补偿;临时建筑在批准手续中已载明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的,不予补偿。 其他地面建筑物及设施(机埠等),按附件标准补偿。 ( * )管线搬迁 地上地下各种通讯、电力及其它管道线路的搬(拆)迁工作由项 (略) 涉镇(开发区)及各权 (略) 踏勘、共同商定搬迁方案并按典型设计确定补偿标准。 ( * )工作经费 房屋及企业拆迁工作经费按评估价的3%计算,按工作进度由项目业主支付给镇(开发区)。 * 、土地流转及临时借用土地补偿标准。 ( *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流转土地面积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加2%系数确定,每年每亩补偿费为 * 元(征用土地除外);流转期限到 * 年 * 月底止;土地流转补偿费由镇、开发区包干使用。零星夹心地、边角地的补偿:因工程实施后无法耕作的夹心地、边角地由区会同镇、村共同确认,经确认的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按土地流转标准补偿。 ( * )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面的青苗补偿费,除房屋外的地面附着物按 * 元/ (略) 定额包干(含工作经费)。 ( * )临时借用土地补偿标准 1、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借用土地(包括施工便道),按土地流转 (略) ,时间按实际工程施工结束止。 2、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 次性按每亩 * (略) ,由镇、开发 (略) 理。 ( * )临时借用土地补偿标准 (略) 流转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 年。 * 、有关要求 ( * )提高认识。“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项目是建设生态 (略) 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区委区政府“大水利”战略决策的具体举措、是高质 (略) 会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生活 (略) 动、更是新形势下改善 (略) 基础设施的有力抓手。 (略) 门务必统 * 思想、 (略) 位,高质 (略) 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地。 ( * )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 (略) 门及镇(开发区)分管领导为 (略) 理工作领导小组, (略) (略) ,全面负责该 (略) 理及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 * )强化管理。全区 (略) (略) 理资金要做到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坚决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 ( * )加强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实施该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宣讲清楚, (略) 理具体内容解释清楚, (略) 理操作流程说明清楚。 * 、本补偿标准自 * 年x (略) 。同时,《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区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项目骨干河道及湖漾(北排)整 (略) 理补偿标准的通知》(浔政办发( * ) * 号)废止。 附件: (略) 区“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其它设施拆迁补偿标准 (略) 区“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项目工程 其他设施拆迁补偿标准
说明:1.坟墓搬迁按照湖土资发[ * ] (略) 。 2.如遇本标准之外的拆迁补偿内容,通过协商或评估的方法补偿。 |
(略) 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 (略) 区“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项目骨干河道及湖漾(北排)整 (略) 理补偿标准》公布, (略) 会各方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 * 日 * : * 前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 (略) 。 联系人:施雄飞,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 (略) * 日 (略) 区“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项目骨干河道及湖漾(北排)整 (略) 理补偿标准 (略) 区“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项目骨干河道及湖漾(北排)整治工程(以下简称 “工程”)是我区近几年实施的 * 项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全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全区防汛保安能力建设、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等意义重大。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据市、区有关征迁精神,结合 (略) 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 、主要依据 《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 (略) 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湖政发[ * ] * 号) 、《 (略) 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有关标准》湖建发〔 * 号、《 (略)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略) 市区新 * 轮基准地价更新结的通知》湖政发〔 * 〕5号等相关文件。 * 、房屋等建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 * )拆迁范围 骨干河道及湖漾(北排)工程建设红线 (略) 有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含地下构筑物) (略) 拆除,工程建设红线范围以外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原则上不予带拆。 ( * )农房拆 (略) 置及配套设施补偿标准 1、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合法的农房按评估价给予补偿。被拆迁 (略) 涉镇(开发区)负责。拆 (略) 置用地补偿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略) 面积与安置用 (略) 分不作补偿;附房拆除的,只作货币补偿。 2、被拆迁人要求货币补偿安置的,被拆除合法居住房屋面积按评估价予以补偿。(辅房、临时设施、附属物、装修等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3、安置配套设施补助标准,集中建房安置用地的“ * 通 * 平”等设施配套费为 * 元/平方米(含水、电、道路、回填及绿化),由镇级统筹安排。对确实难以集中安置的散户,补助“ * 通 * 平”(水、电、道路、回填及绿化)等设施配套费为 * 0元/户。 ( * )农房的搬迁、过渡、奖励标准 每户拆迁的搬迁费为 * 元/人, * 人 * 户的 * 元;被拆迁户临时过渡费为 * 元/月/人, * 人 * 户的 * 元/月。过渡期:按交出旧房之日起计算,自建房按建设期6个月,装修期6个月,共 * 个月计算。被拆迁户按时签订协议,按协议规定期限搬迁并交出旧房,奖励 * 元/户。仅拆除附房的搬迁费为 * 元/户,按时签订协议并按协议期限搬迁交出旧房的奖励 * 元/户。 ( * )企业的拆迁补偿 (略) 货币补偿,由所涉镇(开发区)负责落实拆迁工作。企业合法占用的建设用地面积 (略) 门核发权证为准,超出权证土地面积按 * 般集体土地计算,按实际 (略) 评估,扣除该面积应支付的集体土地征收款后予以补偿,其土地收归。企业其他基础设施用地(在扣除房屋占地面积后)根据实际占用面积补偿 * 0元/亩。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 (略) 补偿。 被拆迁企业需易地建造的,所需用地和过渡用房由被 (略) 解决。企业搬迁费、过渡费、安装费按评估价格结合相关标准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用前企业的经济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协商确定。 ( * )临时、 (略) 置 拆迁范围内镇(开发区)认定的违章建筑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略) 拆除,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临时建筑的剩余使用年限结合成新予以适当补偿;临时建筑在批准手续中已载明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的,不予补偿。 其他地面建筑物及设施(机埠等),按附件标准补偿。 ( * )管线搬迁 地上地下各种通讯、电力及其它管道线路的搬(拆)迁工作由项 (略) 涉镇(开发区)及各权 (略) 踏勘、共同商定搬迁方案并按典型设计确定补偿标准。 ( * )工作经费 房屋及企业拆迁工作经费按评估价的3%计算,按工作进度由项目业主支付给镇(开发区)。 * 、土地流转及临时借用土地补偿标准。 ( * )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流转土地面积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加2%系数确定,每年每亩补偿费为 * 元(征用土地除外);流转期限到 * 年 * 月底止;土地流转补偿费由镇、开发区包干使用。零星夹心地、边角地的补偿:因工程实施后无法耕作的夹心地、边角地由区会同镇、村共同确认,经确认的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按土地流转标准补偿。 ( * )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面的青苗补偿费,除房屋外的地面附着物按 * 元/ (略) 定额包干(含工作经费)。 ( * )临时借用土地补偿标准 1、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借用土地(包括施工便道),按土地流转 (略) ,时间按实际工程施工结束止。 2、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 次性按每亩 * (略) ,由镇、开发 (略) 理。 ( * )临时借用土地补偿标准 (略) 流转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 年。 * 、有关要求 ( * )提高认识。“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项目是建设生态 (略) 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区委区政府“大水利”战略决策的具体举措、是高质 (略) 会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生活 (略) 动、更是新形势下改善 (略) 基础设施的有力抓手。 (略) 门务必统 * 思想、 (略) 位,高质 (略) 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地。 ( * )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 (略) 门及镇(开发区)分管领导为 (略) 理工作领导小组, (略) (略) ,全面负责该 (略) 理及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 * )强化管理。全区 (略) (略) 理资金要做到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坚决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 ( * )加强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实施该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宣讲清楚, (略) 理具体内容解释清楚, (略) 理操作流程说明清楚。 * 、本补偿标准自 * 年x (略) 。同时,《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区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项目骨干河道及湖漾(北排)整 (略) 理补偿标准的通知》(浔政办发( * ) * 号)废止。 附件: (略) 区“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其它设施拆迁补偿标准 (略) 区“百漾千河”综合治理项目工程 其他设施拆迁补偿标准
说明:1.坟墓搬迁按照湖土资发[ * ] (略) 。 2.如遇本标准之外的拆迁补偿内容,通过协商或评估的方法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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