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绕城公路隧道洞口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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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绕城公路隧道洞口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预告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略) 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 (略) 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略) 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及图纸等 * 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 (略) 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 * .4款的规定,按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 * 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和第 * 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 * 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 * 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有关内容。
1.6 工 (略) 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 (略)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略) 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 (略) 列数量不 * 致时,以 (略) 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 * 个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 * 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 * 般风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和支付。
2.4 符合合同条 (略) 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 (略) 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 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工程量清单 * 章至 * 章合计金额的3%作为不可预见因素的暂列金额。
2.8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无。
2.9 安全生产费发包人发布的业主控制价的1.5%,在工程量清单第 * 章中列有单独的子目。施工期间承包人 (略) 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略) 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发包人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指示。
2. *  工程 * 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 * 章至第 * 章的合计(不含工程 * 切险及第 * 方责任险的保险费)金额,保险费率为3‰;第 * 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 *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保险费率为3.5‰。上述保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 * 章中列有 * 个单独的子目。承包人应为 (略) 机构人员和雇 (略) 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由承包人投保,并满足 (略) 省 (略) 会保障厅 青 (略) 乡建设厅  (略) 省安全生 (略)   (略) 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进 * 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厅发[ * ] * 号)和 (略) 省 (略) 会保障厅  (略) 省交通运输厅  (略) 省水利厅  (略)  民 (略) 《转 (略) (略) (略) 门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略) 厅发[ * ] * 号)的相关要求。办理保险的 * 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略) 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3.计日工说明(不适用)
4.其他说明
4.1 本项目的施工和管理应参照《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中的相关要求。承包人 (略) 标准化施工管理的费用应计入相应子目中,招 (略) 支付。
4.2 投标 (略) 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充分考虑施工过程采取的交通安全保护措施以及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利保护等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应计入报价中,招 (略) 支付。若投标人中标后,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等的需要,招标人有权指令其进 * 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投标人应承担由于 (略) 造成的 * 切后果及费用。
4.3 投标人在整个施工 (略) 解决临时用电等相关问题,生活用水及施工临 (略) 调查解决,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略) 支付。
4.4 承包人应配备专 (略) 辖标段内的安全和交通疏导管理工作,好安全防范措施,设置各类警告标志牌,提醒路人注意安全,满足国家、当地公 (略) 门或发包人、监理人的相关要求。如果由 (略) 施工作业导致路人受到人身伤害,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 (略) 分布、 (略) 、 (略) 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 (略) 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4.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尊重和保障、协调当地少数民族事务,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略) 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略) 支付。
4.7 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固化清单) (略) 网站通知公告 (略) 下载(网址:www.bjz 点击查看>> )。
4.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第 * 章、第 * 章及投标报价汇总表。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略) 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 (略) 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略) 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及图纸等 * 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 (略) 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 * .4款的规定,按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 * 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和第 * 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 * 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 * 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有关内容。
1.6 工 (略) 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 (略) 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略) 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 (略) 列数量不 * 致时,以 (略) 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 * 个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 * 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 (略) 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 (略) 有责任、义务和 * 般风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和支付。
2.4 符合合同条 (略) 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 (略) 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 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工程量清单 * 章至 * 章合计金额的3%作为不可预见因素的暂列金额。
2.8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无。
2.9 安全生产费发包人发布的业主控制价的1.5%,在工程量清单第 * 章中列有单独的子目。施工期间承包人 (略) 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略) 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发包人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指示。
2. *  工程 * 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 * 章至第 * 章的合计(不含工程 * 切险及第 * 方责任险的保险费)金额,保险费率为3‰;第 * 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 *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保险费率为3.5‰。上述保险费在工程量清单第 * 章中列有 * 个单独的子目。承包人应为 (略) 机构人员和雇 (略) 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由承包人投保,并满足 (略) 省 (略) 会保障厅 青 (略) 乡建设厅  (略) 省安全生 (略)   (略) 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进 * 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厅发[ * ] * 号)和 (略) 省 (略) 会保障厅  (略) 省交通运输厅  (略) 省水利厅  (略)  民 (略) 《转 (略) (略) (略) 门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略) 厅发[ * ] * 号)的相关要求。办理保险的 * 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略) 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3.计日工说明(不适用)
4.其他说明
4.1 本项目的施工和管理应参照《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中的相关要求。承包人 (略) 标准化施工管理的费用应计入相应子目中,招 (略) 支付。
4.2 投标 (略) 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充分考虑施工过程采取的交通安全保护措施以及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利保护等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应计入报价中,招 (略) 支付。若投标人中标后,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等的需要,招标人有权指令其进 * 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投标人应承担由于 (略) 造成的 * 切后果及费用。
4.3 投标人在整个施工 (略) 解决临时用电等相关问题,生活用水及施工临 (略) 调查解决,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略) 支付。
4.4 承包人应配备专 (略) 辖标段内的安全和交通疏导管理工作,好安全防范措施,设置各类警告标志牌,提醒路人注意安全,满足国家、当地公 (略) 门或发包人、监理人的相关要求。如果由 (略) 施工作业导致路人受到人身伤害,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 (略) 分布、 (略) 、 (略) 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 (略) 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4.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尊重和保障、协调当地少数民族事务,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略) 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略) 支付。
4.7 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固化清单) (略) 网站通知公告 (略) 下载(网址:www.bjz 点击查看>> )。
4.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第 * 章、第 * 章及投标报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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