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双河镇犁头村2022年度第一批酿酒专用粮种植项目招标公告
长宁县双河镇犁头村2022年度第一批酿酒专用粮种植项目招标公告
长宁县双河镇犁头村2022年度第一批酿酒专用粮种植项目(项目名称)谈判采购公告
长宁县双河镇犁头村2022年度第一批酿酒专用粮种植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双河镇犁头村2022年度第一批酿酒专用粮种植项目
1.2采购人:双河镇人民政府
1.3采购代理机构:大洲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自筹资金
1.5采购项目概况:长宁县双河镇犁头村2022年度第一批酿酒专用粮种植
1.6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1.7采购预算:¥76.*元;最高限价:¥76.*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
2.3工程地址: (略) 叙州区。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及材料应达到国家、省、市现行验收标准,材料品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及清单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本次谈判要求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①提供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也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也可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注:1.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章程复印件。
2.提供的证明资料满足以上任意一项均视为符合要求。
(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
(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6)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8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选择以下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1)网上获取: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附件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转账凭证原件扫描资料发至 “*@*q.com” 电子邮箱内, (略) 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注:①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获取截止 (略) 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略) 上获取磋 (略) 收到电子邮箱时间为准;③报名登记表中所填邮箱为磋商文件发送邮箱,请供应商准确填写。④报名登记表及收款账户详见附件1
4.2谈判文件每标段(包)4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只有通过本谈判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其谈判文件方可有效,如未按本谈判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谈判)。
4.3本次谈判项目不提供邮购谈判文件服务。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1日10时30分, (略) 长宁县长宁镇鼎盛国际2号楼6-7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6.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6.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谈判采购公 (略)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8.联系方式采购人:双河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大洲 (略) |
地址:双河镇人民政府 | 地址: (略) 港园大道西段9号中国西南机械装备贸易城A2幢5单元3层6号 |
联系人:张主任 | 联系人:赵先生 |
电话:* | 电话:* |
2022年08月
长宁县双河镇犁头村2022年度第一批酿酒专用粮种植项目(项目名称)谈判采购公告
长宁县双河镇犁头村2022年度第一批酿酒专用粮种植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双河镇犁头村2022年度第一批酿酒专用粮种植项目
1.2采购人:双河镇人民政府
1.3采购代理机构:大洲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自筹资金
1.5采购项目概况:长宁县双河镇犁头村2022年度第一批酿酒专用粮种植
1.6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1.7采购预算:¥76.*元;最高限价:¥76.*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
2.3工程地址: (略) 叙州区。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及材料应达到国家、省、市现行验收标准,材料品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及清单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本次谈判要求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①提供2020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也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也可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注:1.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章程复印件。
2.提供的证明资料满足以上任意一项均视为符合要求。
(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
(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6)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8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选择以下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1)网上获取: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附件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转账凭证原件扫描资料发至 “*@*q.com” 电子邮箱内, (略) 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注:①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获取截止 (略) 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略) 上获取磋 (略) 收到电子邮箱时间为准;③报名登记表中所填邮箱为磋商文件发送邮箱,请供应商准确填写。④报名登记表及收款账户详见附件1
4.2谈判文件每标段(包)4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只有通过本谈判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其谈判文件方可有效,如未按本谈判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谈判)。
4.3本次谈判项目不提供邮购谈判文件服务。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1日10时30分, (略) 长宁县长宁镇鼎盛国际2号楼6-7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6.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6.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谈判采购公 (略)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8.联系方式采购人:双河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大洲 (略) |
地址:双河镇人民政府 | 地址: (略) 港园大道西段9号中国西南机械装备贸易城A2幢5单元3层6号 |
联系人:张主任 | 联系人:赵先生 |
电话:* | 电话:* |
2022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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