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新安小学硅PU场地改建工程采购公告
新沂市新安小学硅PU场地改建工程采购公告
新沂市新安小学硅PU场地改建工程采购公告[项目编号:新采谈(2022)XYXB-0005]
发布单位: (略) 小贝 (略)
发布时间:2022-09-18
(略) 新安小学硅PU场地改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新采谈(2022)XYXB-0005)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于2022年9月23日上午10:0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新采谈(2022)XYXB-0005
项目名称: (略) 新安小学硅PU场地改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 (略) 新安小学,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15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保修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邮箱发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为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收标书、开标地点: (略) 小贝 (略)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9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王远开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六)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新安小学
地址: (略) 北京东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小贝 (略)
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联系人:王远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远开
电话:*
新沂市新安小学硅PU场地改建工程采购公告[项目编号:新采谈(2022)XYXB-0005]
发布单位: (略) 小贝 (略)
发布时间:2022-09-18
(略) 新安小学硅PU场地改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新采谈(2022)XYXB-0005)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应于2022年9月23日上午10:0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新采谈(2022)XYXB-0005
项目名称: (略) 新安小学硅PU场地改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 (略) 新安小学,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15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保修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邮箱发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为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收标书、开标地点: (略) 小贝 (略)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9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王远开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六)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新安小学
地址: (略) 北京东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小贝 (略)
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联系人:王远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远开
电话:*
江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