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智能生产设备和技术管理系统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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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智能生产设备和技术管理系统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沥青智能生产设备和技术管理系统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沥青智能生产设备和技术管理系统研究共1项科研课题, (略) (略) 立项批复,研究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东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规模及研究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依托广东新粤佳富沥青库的智能化升级,开发广东新粤佳富沥青库的智能化生产设备,开发沥青智能生产管理平台;研究并验证智能热交换系统、智能装车控制系统和沥青自动生产控制系统,共同构成以沥青智能生产管理平台为云端信息管理核心,具有智能监测、智能判断、智能控制等功能的沥青智能生产管理系统;研究并验证沥青智能生产设备,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降低人工劳动负荷,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

2.2 服务期限

服务期暂定为 20个月;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 1 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课题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

投标人资质要求

备注

沥青智能生产设备和技术管理系统研究

沥青智能生产设备和技术管理系统研究

开发广东新粤佳富沥青库的智能化生产设备,开发沥青智能生产管理平台;

研究并验证智能热交换系统、智能装车控制系统和沥青自动生产控制系统,共同构成以沥青智能生产管理平台为云端信息管理核心,具有智能监测、智能判断、智能控制等功能的沥青智能生产管理系统;

研究并验证沥青智能生产设备,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降低人工劳动负荷,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

具体工作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内容。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同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至附录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同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财务、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http://**.cn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日期:**日-**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

报名地点: (略) 机场路1735号粤运交通大厦802室。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无需购买费用。

4.3 投标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指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及电子邮箱等);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介绍信原件交招标人存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标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 (略) 白云区机场路1735号粤运交通大厦七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各投标单位注意:项目投标期间,应委 (略) 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

6.投标登记时间延长方式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 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招标人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 (略)

地 址: (略) 白云区机场路1735号粤运交通大厦802室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罗小姐 张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监督电话:*

监督公众微信号:*

**日

附: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同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财务要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5000 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2019、2020、2021)至少有2年盈利。

注:

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按最新一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2、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主要提供(不限于)财务审计意见(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务被接管、资金冻结或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 (略) 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 (处于有效期内) ;

3.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交通运输厅停止参加投标活动 (处于有效期内) ;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 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自行承诺为准,投标人须提交承诺书 (格式自拟) 并对承诺的内容负责。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或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 。

注:

1. 投标阶段仅需要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2. 以上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3. 投标所报人员如需更换,更换的人员资格和资历应不低于原来的人选,且须报发包人同意后方能进行更换。

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其他人员

5 人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

1.其他人员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附相关承诺函,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2.投标所报人员如需更换,更换的人员资格和资历应不低于原来的人选,且须报发包人同意后方能进行更换。

3.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投标人增加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合同费用不另外增加。

招标公告

沥青智能生产设备和技术管理系统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沥青智能生产设备和技术管理系统研究共1项科研课题, (略) (略) 立项批复,研究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东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规模及研究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依托广东新粤佳富沥青库的智能化升级,开发广东新粤佳富沥青库的智能化生产设备,开发沥青智能生产管理平台;研究并验证智能热交换系统、智能装车控制系统和沥青自动生产控制系统,共同构成以沥青智能生产管理平台为云端信息管理核心,具有智能监测、智能判断、智能控制等功能的沥青智能生产管理系统;研究并验证沥青智能生产设备,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降低人工劳动负荷,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

2.2 服务期限

服务期暂定为 20个月;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 1 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课题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

投标人资质要求

备注

沥青智能生产设备和技术管理系统研究

沥青智能生产设备和技术管理系统研究

开发广东新粤佳富沥青库的智能化生产设备,开发沥青智能生产管理平台;

研究并验证智能热交换系统、智能装车控制系统和沥青自动生产控制系统,共同构成以沥青智能生产管理平台为云端信息管理核心,具有智能监测、智能判断、智能控制等功能的沥青智能生产管理系统;

研究并验证沥青智能生产设备,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降低人工劳动负荷,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

具体工作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内容。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同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至附录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同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财务、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http://**.cn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日期:**日-**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

报名地点: (略) 机场路1735号粤运交通大厦802室。

4.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无需购买费用。

4.3 投标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指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及电子邮箱等);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介绍信原件交招标人存档。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标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 (略) 白云区机场路1735号粤运交通大厦七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各投标单位注意:项目投标期间,应委 (略) 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

6.投标登记时间延长方式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 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招标人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 (略)

地 址: (略) 白云区机场路1735号粤运交通大厦802室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罗小姐 张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监督电话:*

监督公众微信号:*

**日

附: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同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财务要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5000 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2019、2020、2021)至少有2年盈利。

注:

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按最新一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2、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主要提供(不限于)财务审计意见(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务被接管、资金冻结或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 (略) 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 (处于有效期内) ;

3.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交通运输厅停止参加投标活动 (处于有效期内) ;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 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自行承诺为准,投标人须提交承诺书 (格式自拟) 并对承诺的内容负责。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或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 。

注:

1. 投标阶段仅需要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2. 以上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3. 投标所报人员如需更换,更换的人员资格和资历应不低于原来的人选,且须报发包人同意后方能进行更换。

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其他人员

5 人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

1.其他人员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附相关承诺函,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2.投标所报人员如需更换,更换的人员资格和资历应不低于原来的人选,且须报发包人同意后方能进行更换。

3.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投标人增加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合同费用不另外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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