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泓花苑一期、清泓花苑二期、清泓花苑三期安置房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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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泓花苑一期、清泓花苑二期、清泓花苑三期安置房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需要, (略) 清江浦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拟采用磋商方式采购清泓花苑一期、清泓花苑二期、清泓花苑三期安置房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清泓花苑一期、清泓花苑二期、清泓花苑三期安置房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项目

(二)项目编号: ZQHJY-QC-磋商*

二、项目简要说明

清泓花苑一期位于清河新区珠海路北侧、南京路西侧、福州路东侧,建筑面积为12.8154万平方米,包括38栋住宅,幼儿园1栋;清泓花苑二期位于清河新区珠海路南侧、福州路东侧,建筑面积为12.7803万平方米,包括21栋住宅,社区用房3幢;清泓花苑三期位于清河新区珠海路南侧、福州路西侧、合肥路东侧,建筑面积为15.5565万平方米,包括23栋住宅, (略) 场1幢,幼儿园1栋,社区用房1栋。详见第一章第五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本项目包含清泓花苑一期、二期、三期安置房三个项目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项目业主为淮安清河 (略) ,中标后*方与淮安清河 (略) 签订合同。

三、响应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一)本项目响应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具有有效期内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承诺中标后拟派的项目人员名单不得随意更改(除经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外)的书面承诺函;

(五)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若发现响应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三部分。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公告网址:http://**(采招网)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到中企华 (略) (略) (清江浦区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723室,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祁经理:*)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费及资料费合计4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清江浦区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727室(电话: *)。

六、项目评审相关信息:

磋商时间:**日09时30分

磋商地点:清江浦区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719室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清江浦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地址: (略) 北京北路159号

联系人:王庆丽

联系电话:0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企华 (略) (略)

地址:清江浦区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723室

联系人:祁琼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项目联系人:祁琼

电话:*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略) 清江浦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日

根据需要, (略) 清江浦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拟采用磋商方式采购清泓花苑一期、清泓花苑二期、清泓花苑三期安置房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清泓花苑一期、清泓花苑二期、清泓花苑三期安置房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项目

(二)项目编号: ZQHJY-QC-磋商*

二、项目简要说明

清泓花苑一期位于清河新区珠海路北侧、南京路西侧、福州路东侧,建筑面积为12.8154万平方米,包括38栋住宅,幼儿园1栋;清泓花苑二期位于清河新区珠海路南侧、福州路东侧,建筑面积为12.7803万平方米,包括21栋住宅,社区用房3幢;清泓花苑三期位于清河新区珠海路南侧、福州路西侧、合肥路东侧,建筑面积为15.5565万平方米,包括23栋住宅, (略) 场1幢,幼儿园1栋,社区用房1栋。详见第一章第五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本项目包含清泓花苑一期、二期、三期安置房三个项目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项目业主为淮安清河 (略) ,中标后*方与淮安清河 (略) 签订合同。

三、响应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一)本项目响应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具有有效期内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承诺中标后拟派的项目人员名单不得随意更改(除经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外)的书面承诺函;

(五)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若发现响应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三部分。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公告网址:http://**(采招网)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到中企华 (略) (略) (清江浦区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723室,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祁经理:*)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费及资料费合计4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清江浦区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727室(电话: *)。

六、项目评审相关信息:

磋商时间:**日09时30分

磋商地点:清江浦区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719室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清江浦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地址: (略) 北京北路159号

联系人:王庆丽

联系电话:0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企华 (略) (略)

地址:清江浦区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723室

联系人:祁琼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项目联系人:祁琼

电话:*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略) 清江浦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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