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452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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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452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比选公告

龙泉452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比选公告

成都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龙泉452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位于龙泉驿区罗家湾水库周围

(二)项目概况:龙泉452项目(一期)为二类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60837.12平方米(约91.26亩),容积率1.0-1.5,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8米,局部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占地面积不超过建筑总占地面积的20%),绿地率不小于40%。

二、比选范围及内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标准和规范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生和水生生态专项报告(若有)]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通过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可节选,但应有清晰的签约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信息。

(三)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内未被列入采购人负面名单。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参选单位方可参加比选。

四、比选通知书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参选单位,请于**日至**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免费获取比选文件。

参选单位在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将下列有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q.com。

(一)经办人介绍信,详见附件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参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参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 (略) (地址: (略) 龙泉驿区同安街道阳光大道20号)。

(三)纸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纸质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四)电子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参选单位可自行携带电子比选申请文件在比选申请文件开选现场提交,也可随纸质比选申请文件密封提交,电子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具体详见比选申请文件第二章《参选单位须知》“五、开选”。

注:一旦纸质比选申请文件与电子比选申请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比选申请文件为准。

六、开选时间及地点

(一)开选时间: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二)开选地点: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本项目各参选单位委派的代表进入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须全程佩戴口罩,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天府健康码绿码,出示通信行程卡,并扫场所码进入现场选聘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信息发布网站:采招网(网址:http://**)。

八、联系人

采 购 人:成都 (略)

地址: (略) 龙泉驿区同安街道阳光大道20号

联 系 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

成都 (略)

**日

龙泉452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比选公告

成都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龙泉452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位于龙泉驿区罗家湾水库周围

(二)项目概况:龙泉452项目(一期)为二类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60837.12平方米(约91.26亩),容积率1.0-1.5,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8米,局部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占地面积不超过建筑总占地面积的20%),绿地率不小于40%。

二、比选范围及内容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标准和规范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生和水生生态专项报告(若有)]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通过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可节选,但应有清晰的签约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信息。

(三)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内未被列入采购人负面名单。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参选单位方可参加比选。

四、比选通知书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参选单位,请于**日至**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免费获取比选文件。

参选单位在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将下列有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q.com。

(一)经办人介绍信,详见附件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参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参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 (略) (地址: (略) 龙泉驿区同安街道阳光大道20号)。

(三)纸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纸质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四)电子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参选单位可自行携带电子比选申请文件在比选申请文件开选现场提交,也可随纸质比选申请文件密封提交,电子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为PDF文件,具体详见比选申请文件第二章《参选单位须知》“五、开选”。

注:一旦纸质比选申请文件与电子比选申请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比选申请文件为准。

六、开选时间及地点

(一)开选时间: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二)开选地点: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本项目各参选单位委派的代表进入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须全程佩戴口罩,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天府健康码绿码,出示通信行程卡,并扫场所码进入现场选聘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信息发布网站:采招网(网址:http://**)。

八、联系人

采 购 人:成都 (略)

地址: (略) 龙泉驿区同安街道阳光大道20号

联 系 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

成都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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