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边镇瑞莲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太阳组)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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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边镇瑞莲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太阳组)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邀请

(略) 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拟对“安边镇瑞莲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太阳组)设计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BZFZB*。

2.采购项目名称:安边镇瑞莲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太阳组)设计服务项目。

3.采购人: (略) 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以财评资金为预算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瑞莲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太阳组)设计服务1项,项目设置1名成交供应商,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http://**.cn)采招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被列入相关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可研、预算、过控、招标代理、勘察、施工、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01月12日至2023年01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项目办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向采购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略) 叙州区安边镇民主街48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叙州区安边镇民主街48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略) 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

2023年01月09日

磋商邀请

(略) 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拟对“安边镇瑞莲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太阳组)设计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BZFZB*。

2.采购项目名称:安边镇瑞莲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太阳组)设计服务项目。

3.采购人: (略) 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以财评资金为预算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瑞莲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太阳组)设计服务1项,项目设置1名成交供应商,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http://**.cn)采招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被列入相关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可研、预算、过控、招标代理、勘察、施工、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01月12日至2023年01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项目办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向采购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略) 叙州区安边镇民主街48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叙州区安边镇民主街48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略) 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

2023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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