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宿豫区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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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宿豫区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宿豫区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宿豫区税务局宿豫区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建设工程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8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QJLZX[2022]010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宿豫区税务局宿豫区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最高限价:10万元

(五)采购需求:对宿豫区范围内存量房(包含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库、车位、厂房及土地)交易计税价格批量评估。详细采购要求见采购需求部分。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一级以上资质和土 (略) 级以上备案资质。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01月29日-2023年02月02日,9: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 (略) 宿城区隆城府邸北门东侧

(三)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报名(微信号:*)(携带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四)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02月08日09:00

(二)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8日09:30

(三)磋商文件接收地点: (略) 宿城区隆城府邸北门东侧

六、其他事宜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 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 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 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宿豫区税务局

地址: (略) 宿豫区项王东路11号

联系方式:时凯0527-*,吴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宿城区隆城府邸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李工*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宿豫区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宿豫区税务局宿豫区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建设工程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8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QJLZX[2022]010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宿豫区税务局宿豫区存量房计税价格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最高限价:10万元

(五)采购需求:对宿豫区范围内存量房(包含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库、车位、厂房及土地)交易计税价格批量评估。详细采购要求见采购需求部分。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一级以上资质和土 (略) 级以上备案资质。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01月29日-2023年02月02日,9: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 (略) 宿城区隆城府邸北门东侧

(三)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报名(微信号:*)(携带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四)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02月08日09:00

(二)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8日09:30

(三)磋商文件接收地点: (略) 宿城区隆城府邸北门东侧

六、其他事宜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 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 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 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宿豫区税务局

地址: (略) 宿豫区项王东路11号

联系方式:时凯0527-*,吴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宿城区隆城府邸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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