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长宁县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宁县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宾众诚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长宁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人)委托,拟对长宁县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BZC-*。

2.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项目。

3.采购人:长宁县应急管理局。

4.采购代理机构:宜宾众诚 (略) 。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预算:*.94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长宁县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

(1)长宁县城区域范围:高铁站前广场、长宁县希望小学、城北小学、长宁职校、光明校区、培风中学、竹海广场、长宁职校、竹韵广场、长宁中学、开佛义务教育学校等10个区域;

(2)长宁县乡镇区域范围: 梅白义务教育学校、古河初级中学校、铜鼓镇便民服务中心、花滩小学、井江中学、梅碉文化广场、老翁中心校等7个区域。

3.建设内容及规模:

完善内部标识标牌、功能分区图、避难场所外部导向标识牌等。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招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省外企业应具备《 (略) 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略) 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具有的入川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被列入相关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长宁县温州商城A5栋三楼(地址)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方式:以下方式二选一:

1、如为现场报名,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表。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如下合法有效的证件:营业执照、公司资质、供应商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如为远程(邮件)报名,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如下合法有效的证件(彩色扫描件):1.营业执照、公司资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2.上述报名资料接收电子邮箱:*@*q.com。(注:请在邮件主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3.发送资料后联系项目负责人缴纳报名费。

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有关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 月24日15:29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递交磋商文件时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加盖鲜章,未按规定递交恕不接受)。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 月24日15:30 (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长宁县温州商城A5栋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县应急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长宁县长宁镇工业园区B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宜宾众诚 (略)

通讯地址: (略) 长宁县温州商城A5栋三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1-*

长宁县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宾众诚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长宁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人)委托,拟对长宁县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BZC-*。

2.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项目。

3.采购人:长宁县应急管理局。

4.采购代理机构:宜宾众诚 (略) 。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预算:*.94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长宁县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址:

(1)长宁县城区域范围:高铁站前广场、长宁县希望小学、城北小学、长宁职校、光明校区、培风中学、竹海广场、长宁职校、竹韵广场、长宁中学、开佛义务教育学校等10个区域;

(2)长宁县乡镇区域范围: 梅白义务教育学校、古河初级中学校、铜鼓镇便民服务中心、花滩小学、井江中学、梅碉文化广场、老翁中心校等7个区域。

3.建设内容及规模:

完善内部标识标牌、功能分区图、避难场所外部导向标识牌等。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招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省外企业应具备《 (略) 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略) 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具有的入川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被列入相关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长宁县温州商城A5栋三楼(地址)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方式:以下方式二选一:

1、如为现场报名,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表。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如下合法有效的证件:营业执照、公司资质、供应商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如为远程(邮件)报名,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如下合法有效的证件(彩色扫描件):1.营业执照、公司资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2.上述报名资料接收电子邮箱:*@*q.com。(注:请在邮件主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3.发送资料后联系项目负责人缴纳报名费。

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有关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 月24日15:29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递交磋商文件时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均加盖鲜章,未按规定递交恕不接受)。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 月24日15:30 (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长宁县温州商城A5栋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宁县应急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长宁县长宁镇工业园区B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宜宾众诚 (略)

通讯地址: (略) 长宁县温州商城A5栋三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