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金鼎加油站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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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金鼎加油站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珠海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金鼎加油站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一、项目情况

1、 项目名称:宝塔金鼎加油站经营权租赁项目

2、 招标项目编号:BTJDJYZ-2023-4-18

3、 项目地址: (略) 香洲区科技创新海岸北围片区兴中路以北、新湾六路西侧。

4、 项目法人:珠海 (略) 。

5、 项目要求:承租方负责该加油站的建设并承担全部费用,建设内容包括站内场地、房屋、罩棚以及加油、供水、供电、消防、照明、通信、绿化、环卫、排水排污等所有设备设施。加油站建设方案以及装修装饰方案以出租方出具的图纸清单和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说明、技术规范文件为准。以上方案已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因涉及到《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变更,因此再次报建手续及办证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 资金来源:100%自筹。

二、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加油站已完成桩基工程,并通过验收。

2、加油站所涉土地已办理了抵押登记, (略) 查封冻结。同时该项目已收到当地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动工违约金罚单约460万元,该罚单在动工建设前须先行缴纳完毕。另外还存在尚未正式下达的行政处罚,动工违约金与竣工违约金,处罚金额约2400万元。以上法律风险及2860万元罚款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和缴纳。

3、承租人中标后,应当在15日内同项目法人签订《宝塔金鼎加油站建设施工合同》和《宝塔金鼎加油站经营权租赁合同》。

4、租赁期内,承租方为该加油站的实际管理人,该加油站范围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承租方负责,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给承租方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伤害等,出租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5、自《宝塔金鼎加油站建设施工合同》和《宝塔金鼎加油站经营权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承租方必须开工建设加油站,8个月内必须完成加油站的建设并通过验收,同时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油站正常营业必备文件,使该加油站符合开业条件。

6、加油站租赁期8年。

7、《宝塔金鼎加油站建设施工合同》和《宝塔金鼎加油站经营权租赁合同》样本请自行联系索取。

8、承租人需向出租人缴纳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一般收据。

三、瑕疵须知

1、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如需要查阅、使用标的物相关资料,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出租人提出询问,并以出租人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2、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为其分支机构。

2、 (略) 、安全生产、环保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报名及相关资料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1日止,

其中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邮件或电话联系。

3、文件获取地点: (略) 香洲区九洲大道西3001号宝塔石化。

六、报名时提供资料: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建设报价、租赁经营方案、行政处罚处理方式。

以上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方式报名递交。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万元整(¥20000.00元) 人民币,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必须转至珠海 (略) 账户名下,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必须注明:宝塔金鼎加油站经营权租赁项目)。

2、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投标有效期内撤消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

(4)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招投标秩序的;

八、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4月25日16: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香洲区九洲大道西3001号宝塔石化

九、开标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10:00(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法:

地址: (略) 香洲区九洲大道西3001号宝塔石化

联 系 人:王小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珠海 (略)

2023年4月18日

珠海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金鼎加油站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一、项目情况

1、 项目名称:宝塔金鼎加油站经营权租赁项目

2、 招标项目编号:BTJDJYZ-2023-4-18

3、 项目地址: (略) 香洲区科技创新海岸北围片区兴中路以北、新湾六路西侧。

4、 项目法人:珠海 (略) 。

5、 项目要求:承租方负责该加油站的建设并承担全部费用,建设内容包括站内场地、房屋、罩棚以及加油、供水、供电、消防、照明、通信、绿化、环卫、排水排污等所有设备设施。加油站建设方案以及装修装饰方案以出租方出具的图纸清单和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说明、技术规范文件为准。以上方案已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因涉及到《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变更,因此再次报建手续及办证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 资金来源:100%自筹。

二、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加油站已完成桩基工程,并通过验收。

2、加油站所涉土地已办理了抵押登记, (略) 查封冻结。同时该项目已收到当地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动工违约金罚单约460万元,该罚单在动工建设前须先行缴纳完毕。另外还存在尚未正式下达的行政处罚,动工违约金与竣工违约金,处罚金额约2400万元。以上法律风险及2860万元罚款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和缴纳。

3、承租人中标后,应当在15日内同项目法人签订《宝塔金鼎加油站建设施工合同》和《宝塔金鼎加油站经营权租赁合同》。

4、租赁期内,承租方为该加油站的实际管理人,该加油站范围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承租方负责,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给承租方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伤害等,出租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5、自《宝塔金鼎加油站建设施工合同》和《宝塔金鼎加油站经营权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承租方必须开工建设加油站,8个月内必须完成加油站的建设并通过验收,同时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油站正常营业必备文件,使该加油站符合开业条件。

6、加油站租赁期8年。

7、《宝塔金鼎加油站建设施工合同》和《宝塔金鼎加油站经营权租赁合同》样本请自行联系索取。

8、承租人需向出租人缴纳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一般收据。

三、瑕疵须知

1、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如需要查阅、使用标的物相关资料,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出租人提出询问,并以出租人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2、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为其分支机构。

2、 (略) 、安全生产、环保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报名及相关资料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1日止,

其中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邮件或电话联系。

3、文件获取地点: (略) 香洲区九洲大道西3001号宝塔石化。

六、报名时提供资料: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建设报价、租赁经营方案、行政处罚处理方式。

以上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方式报名递交。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万元整(¥20000.00元) 人民币,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必须转至珠海 (略) 账户名下,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必须注明:宝塔金鼎加油站经营权租赁项目)。

2、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投标有效期内撤消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

(4)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招投标秩序的;

八、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4月25日16: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香洲区九洲大道西3001号宝塔石化

九、开标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10:00(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法:

地址: (略) 香洲区九洲大道西3001号宝塔石化

联 系 人:王小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珠海 (略)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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