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信陵路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宁陵县信陵路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宁陵县信陵路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受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宁陵县信陵路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陵县信陵路管网工程
2.2、项目编号:SNGC-2023-021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079号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宁陵县境内
2.5、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控制价为:*.69元,(其中:规费为*.19元;税金为*.85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37元;暂列金额*.9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3、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4、本次招标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若与投标单位合同签订时间未满6个月的,以合同签订时间起计算)。
3.5、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做在投标文件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4.4、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 2%,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以采用银行汇款、银行投标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函、担保公司投标保函的方式。
5.2.1 网上转帐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号。
交纳及到账时间:2023年4月19日 9 时 00 分至2023年5月8日 17 时 00 分止;
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登*后在项目报名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 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5.2.2 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 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投标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函、担保公司投标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略) 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2020 年 3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六、开标有关信息
本次招标实行全程电子评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开标地点: (略) 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席位十七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 9: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 年5月9日上午11:00分
注:本次招标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 标人将拒绝接收。
注:1、本次招标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 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 的除外),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及 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 面交易的公告》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
2、如有系统操作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指南”下载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操作指南》查看或关注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对各功能启用的通知。
七、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2、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招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宁陵县永乐北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0-*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30层3001号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
监督单位:宁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宁陵县永乐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0-*
2023年04月18日
宁陵县信陵路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受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宁陵县信陵路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陵县信陵路管网工程
2.2、项目编号:SNGC-2023-021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079号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宁陵县境内
2.5、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控制价为:*.69元,(其中:规费为*.19元;税金为*.85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37元;暂列金额*.9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3、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4、本次招标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若与投标单位合同签订时间未满6个月的,以合同签订时间起计算)。
3.5、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做在投标文件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4.4、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 2%,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以采用银行汇款、银行投标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函、担保公司投标保函的方式。
5.2.1 网上转帐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网上转帐递交;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号。
交纳及到账时间:2023年4月19日 9 时 00 分至2023年5月8日 17 时 00 分止;
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登*后在项目报名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 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帐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5.2.2 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 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投标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函、担保公司投标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略) 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2020 年 3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六、开标有关信息
本次招标实行全程电子评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开标地点: (略) 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席位十七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 9: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 年5月9日上午11:00分
注:本次招标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 标人将拒绝接收。
注:1、本次招标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 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 的除外),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及 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 面交易的公告》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
2、如有系统操作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指南”下载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操作指南》查看或关注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对各功能启用的通知。
七、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2、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招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宁陵县永乐北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0-*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30层3001号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
监督单位:宁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宁陵县永乐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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