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省级媒体专题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省级媒体专题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省级媒体专题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政标工程 (略) 受宜宾日报社委托,拟对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省级媒体专题宣传项目(项目编号:ZBZB*-5)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商,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项目。
一、项目编号:ZBZB*-5
二、项目名称: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省级媒体专题宣传项目。
三、采购预算:*元(**万元整)
四、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的项目共计1包,即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省级媒体专题宣传项目(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中国采招网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 。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比选项目。供应商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确定项目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比选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 发售时间: 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1日上午10:00- 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略) 大观楼街道抗建路65号2层财务室。
(三)文件售价(报名费):人民币 200.00 元/份(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联系电话:*。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原件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远程报名获取:将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邮箱,并按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成功后将通过邮件回复,资料有误将联系介绍信中联系人,请务必填写正确联系方式)。
注:采取远程报名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将纸质报名资料提交至比选代理机构处。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5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比选地点: (略) 大观楼街道抗建路65号2层。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日报社
地址: (略) 南岸长江大道中段27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政标工程 (略)
地址: (略) 大观楼街道抗建路65号2层。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宜宾日报社
2023年05月17日
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省级媒体专题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政标工程 (略) 受宜宾日报社委托,拟对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省级媒体专题宣传项目(项目编号:ZBZB*-5)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商,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项目。
一、项目编号:ZBZB*-5
二、项目名称: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省级媒体专题宣传项目。
三、采购预算:*元(**万元整)
四、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的项目共计1包,即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省级媒体专题宣传项目(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中国采招网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 。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禁止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比选项目。供应商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确定项目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比选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 发售时间: 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1日上午10:00- 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略) 大观楼街道抗建路65号2层财务室。
(三)文件售价(报名费):人民币 200.00 元/份(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联系电话:*。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原件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远程报名获取:将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邮箱,并按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成功后将通过邮件回复,资料有误将联系介绍信中联系人,请务必填写正确联系方式)。
注:采取远程报名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将纸质报名资料提交至比选代理机构处。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5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比选地点: (略) 大观楼街道抗建路65号2层。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日报社
地址: (略) 南岸长江大道中段27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政标工程 (略)
地址: (略) 大观楼街道抗建路65号2层。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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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日报社
202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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