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2023年度工伤预防宣传与培训项目成效评估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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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区2023年度工伤预防宣传与培训项目成效评估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略) 清江浦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略) 清江浦区2023年度工伤预防宣传与培训项目成效评估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QHJY-QC-询价*

2.项目名称: (略) 清江浦区2023年度工伤预防宣传与培训项目成效评估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4万

5.最高限价:4万

6.服务期限:7月初至12月底

7.采购需求:

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 (略)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预防、康复等业务规程的通知》中第五章工伤预防的具体要求,拟定具体的评估方案,设计相关评估考核表格,开展工伤预防培训与宣传项目成效评估。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内容包含安全评价或安全咨询服务范围;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章)

4.递交报价文件时,若授权委托人到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示范各式)

5.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5.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符合即可)

注:上述是询价小组对询价供应商资质审查时,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装入报价文件中,如报价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报价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继续参加询价的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询价公告在采招网上发布

2.获取方式:供应商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企华 (略) (略) 报名[地址: (略) 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2室(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并获取询价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及询价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23年6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供应商的报价。

2.询价地点: (略) 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9室。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签名报到、递交报价表以及其它询价报价表所规定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

特别提醒: 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采招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此报价文件一正本、二副本请各供应商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服务要求:中标公司需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综合评分等方式,全程跟踪监督宣传和培训方案落实情况,通过照片、视频等形式实际记录现场检查看到的宣传和培训要求落实情况。并根据《工伤预防宣传、培训评估考评表》的考评内容进行现场考评,并汇总各表数据形成汇总表,评估宣传和培训成效以及工伤预防费使用绩效情况,对宣传和培训项目实施的全流程进行验收,形成评估验收报告,并对项目费用使用合规性情况进行审核,并以此作为支付费用的依据。

六、本次采购相关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清江浦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北京北路103号

联系人:孙媛媛051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企华 (略) (略)

地 址: (略) 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2室

联系人:张工 0517-*

(略) 清江浦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略) 清江浦区2023年度工伤预防宣传与培训项目成效评估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QHJY-QC-询价*

2.项目名称: (略) 清江浦区2023年度工伤预防宣传与培训项目成效评估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4万

5.最高限价:4万

6.服务期限:7月初至12月底

7.采购需求:

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 (略)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预防、康复等业务规程的通知》中第五章工伤预防的具体要求,拟定具体的评估方案,设计相关评估考核表格,开展工伤预防培训与宣传项目成效评估。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内容包含安全评价或安全咨询服务范围;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章)

4.递交报价文件时,若授权委托人到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示范各式)

5.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5.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符合即可)

注:上述是询价小组对询价供应商资质审查时,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装入报价文件中,如报价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报价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继续参加询价的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询价公告在采招网上发布

2.获取方式:供应商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企华 (略) (略) 报名[地址: (略) 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2室(荷花池小区东门口往北80米)]并获取询价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及询价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23年6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供应商的报价。

2.询价地点: (略) 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9室。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签名报到、递交报价表以及其它询价报价表所规定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

特别提醒: 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采招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此报价文件一正本、二副本请各供应商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服务要求:中标公司需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综合评分等方式,全程跟踪监督宣传和培训方案落实情况,通过照片、视频等形式实际记录现场检查看到的宣传和培训要求落实情况。并根据《工伤预防宣传、培训评估考评表》的考评内容进行现场考评,并汇总各表数据形成汇总表,评估宣传和培训成效以及工伤预防费使用绩效情况,对宣传和培训项目实施的全流程进行验收,形成评估验收报告,并对项目费用使用合规性情况进行审核,并以此作为支付费用的依据。

六、本次采购相关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清江浦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北京北路103号

联系人:孙媛媛051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企华 (略) (略)

地 址: (略) 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2室

联系人:张工 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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