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 (略) 2023-2024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胜利路5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QHZB*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 (略) 2023-2024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煤种、数量:沫煤2.5万吨。
2、供货时间及地点:
供货时间: 2023年11月30前完成供货数量。
供货地点: (略) 院内。
3、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4、付款方式和条件:2024年4月10日前付50%货款,2025年4月10日前付30%货款,2026年4月10日前付清剩余的20%货款。
5、质量标准:
(1)收到基低地位热值≥3900大卡;
(2)含硫值≤0.5%;
(3)挥发分值≥30%;
(4)颗粒度0-13mm(其中颗粒度3mm以上的不低于70%);
(5)灰分≤30%;
(6)焦渣特征≤2型标准;
(7)全水值≤16%(注:如出具检验报告全水值超出该指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超出水份扣减相应检斤吨数补偿采购方损失的,视为响应该指标,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否则,按不响应该指标处理)。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按规定通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此次招标项目需求的采煤生产企业或煤炭经销商;
(2)采煤生产企业须具备《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联系电话:*)。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售后不退。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采煤生产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 (略)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 (略)
地址:本溪县田师付镇
联系方式:隋佰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方式: 于工 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辽宁本溪南芬农村 (略) 文化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531
行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工
电 话: 024-*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 (略) 2023-2024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胜利路5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QHZB*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 (略) 2023-2024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煤种、数量:沫煤2.5万吨。
2、供货时间及地点:
供货时间: 2023年11月30前完成供货数量。
供货地点: (略) 院内。
3、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4、付款方式和条件:2024年4月10日前付50%货款,2025年4月10日前付30%货款,2026年4月10日前付清剩余的20%货款。
5、质量标准:
(1)收到基低地位热值≥3900大卡;
(2)含硫值≤0.5%;
(3)挥发分值≥30%;
(4)颗粒度0-13mm(其中颗粒度3mm以上的不低于70%);
(5)灰分≤30%;
(6)焦渣特征≤2型标准;
(7)全水值≤16%(注:如出具检验报告全水值超出该指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超出水份扣减相应检斤吨数补偿采购方损失的,视为响应该指标,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否则,按不响应该指标处理)。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按规定通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此次招标项目需求的采煤生产企业或煤炭经销商;
(2)采煤生产企业须具备《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联系电话:*)。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售后不退。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采煤生产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 (略)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 (略)
地址:本溪县田师付镇
联系方式:隋佰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方式: 于工 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辽宁本溪南芬农村 (略) 文化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531
行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工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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