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医院DIP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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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医院DIP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XXKJ〔2023〕-ZB7-11-0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DIP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名。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DIP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采购单位:郑州 (略) 。
3.项目地点: (略) (具体供货地址根据实际需求供货至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5.招标范围及要求: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45号)、《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和DIP病种目录库(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50号)、 (略) 医疗保障局《 (略) 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豫医保办〔2021〕60号)和《 (略) 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三医保〔2021〕67号)等文件要求和 DIP工作推进计划, (略) 进行综合DIP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采购DIP运营分析系统一套;医保结算管理系统一套;病案首页质控系统一套,HIS/EMR接口开发一套,具体方案、设备规格、型号等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相应资格证明、资质证书。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销售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无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管理水平、管理经验及运营能力。
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等规模业绩不少于 3 项(中标通知书或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原件材料验收单或供货验收记录等,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两项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审计报告中附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在审计报告出具时,应在有效期内,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公司年报或最新月度财务报表)。
4.税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
5.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服务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截图或打印件须体现查询日期,且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6.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7.项目禁止挂靠单位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四、报名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和负责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相应资格证明、资质证书、财务状况(见第三条第3项要求)、2023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见第三条第4项要求)、信用信息(见第三条第5项要求)、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见第三条第6项要求)、项目承诺书(见第三条第7项要求)、公司所获奖项证明资料等。
3.提供与本项目类似业绩3个及以上(中标通知书或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原件、材料验收单、供货验收记录等,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两项证明材料)。
注: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可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63.com邮箱,并详细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在招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同将纸质报名资料提报或邮寄。
五、报名信息相关事项及招标文件获取: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8: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报名地址: (略) 学院路16号行政管理中心903室。
3.招标文件获取:报 (略) 将另行通知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网》(http://**)、《采招网》(http://**.cn)、《招投标信息网》(http://**)、《招投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 (略)
联系人:柴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63.com
监督与投诉:投标单位如发现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可向我公司监事单位进行投诉。
监督单位:监事会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63.com
郑州 (略)
2023年7月11日
灵宝医院DIP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XXKJ〔2023〕-ZB7-11-0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DIP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名。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DIP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采购单位:郑州 (略) 。
3.项目地点: (略) (具体供货地址根据实际需求供货至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5.招标范围及要求: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45号)、《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和DIP病种目录库(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50号)、 (略) 医疗保障局《 (略) 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豫医保办〔2021〕60号)和《 (略) 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三医保〔2021〕67号)等文件要求和 DIP工作推进计划, (略) 进行综合DIP管理系统平台建设。采购DIP运营分析系统一套;医保结算管理系统一套;病案首页质控系统一套,HIS/EMR接口开发一套,具体方案、设备规格、型号等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相应资格证明、资质证书。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销售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无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管理水平、管理经验及运营能力。
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等规模业绩不少于 3 项(中标通知书或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原件材料验收单或供货验收记录等,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两项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审计报告中附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在审计报告出具时,应在有效期内,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公司年报或最新月度财务报表)。
4.税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
5.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服务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截图或打印件须体现查询日期,且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6.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7.项目禁止挂靠单位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四、报名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和负责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相应资格证明、资质证书、财务状况(见第三条第3项要求)、2023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见第三条第4项要求)、信用信息(见第三条第5项要求)、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见第三条第6项要求)、项目承诺书(见第三条第7项要求)、公司所获奖项证明资料等。
3.提供与本项目类似业绩3个及以上(中标通知书或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原件、材料验收单、供货验收记录等,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两项证明材料)。
注: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可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63.com邮箱,并详细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在招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同将纸质报名资料提报或邮寄。
五、报名信息相关事项及招标文件获取: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8: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报名地址: (略) 学院路16号行政管理中心903室。
3.招标文件获取:报 (略) 将另行通知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网》(http://**)、《采招网》(http://**.cn)、《招投标信息网》(http://**)、《招投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 (略)
联系人:柴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63.com
监督与投诉:投标单位如发现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可向我公司监事单位进行投诉。
监督单位:监事会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63.com
郑州 (略)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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