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行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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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行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邀请

四川鸿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略) (采购人)委托, (略) (略) 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行服务采购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T磋2023-52号

2.项目名称: (略) (略) 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行服务采购

3.采购人: (略) (略)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 (略)

二、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预算:¥2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采招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无。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磋商文件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获取。

2.磋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2.1网络获取,供应商网络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将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涉及)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Q.COM;

2.2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涉及)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鸿 (略) 恕不接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九、磋商地点:四川鸿 (略) —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利州区建设路133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3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 (略)

地 址: (略) 利州区文化路169号

联 系 人:肖红

联系电话:0839-*

磋商邀请

四川鸿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略) (采购人)委托, (略) (略) 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行服务采购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T磋2023-52号

2.项目名称: (略) (略) 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行服务采购

3.采购人: (略) (略)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 (略)

二、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预算:¥2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采招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无。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磋商文件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获取。

2.磋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2.1网络获取,供应商网络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将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涉及)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Q.COM;

2.2现场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涉及)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鸿 (略) 恕不接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九、磋商地点:四川鸿 (略) —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利州区建设路133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3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 (略)

地 址: (略) 利州区文化路169号

联 系 人:肖红

联系电话: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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