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三无”船舶扣留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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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三无”船舶扣留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灌云县“三无”船舶扣留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YGCJT-2022-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三无”船舶扣留中心建设工程招标业主为灌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资金 (略) 农业农村局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三无”船舶扣留中心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 (略) 灌云县燕尾港镇团港社区 (略) 内;

2.1.2项目规模:包含土方开挖转运及钢板桩施工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98元(人民币),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无效;

2.1.4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本公告共划分成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 (略)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 (略) 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 (略) ( (略) 及以上, (略) 、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4)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12月--2023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18日至 2023年07月24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在步宇 (略) ( (略) 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 11 时 00分。

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1正2副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并密封完好,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6、资格审查

6.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 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2022年12月--2023年0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 投标人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 灌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姓名:孙浩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步宇 (略)

地址: (略) 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2023年7月18日

灌云县“三无”船舶扣留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YGCJT-2022-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三无”船舶扣留中心建设工程招标业主为灌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资金 (略) 农业农村局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三无”船舶扣留中心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 (略) 灌云县燕尾港镇团港社区 (略) 内;

2.1.2项目规模:包含土方开挖转运及钢板桩施工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98元(人民币),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无效;

2.1.4工期要求:3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本公告共划分成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 (略)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 (略) 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 (略) ( (略) 及以上, (略) 、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4)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12月--2023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18日至 2023年07月24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在步宇 (略) ( (略) 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 11 时 00分。

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1正2副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并密封完好,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6、资格审查

6.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 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2022年12月--2023年0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 投标人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 灌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姓名:孙浩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步宇 (略)

地址: (略) 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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