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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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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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盛世同晖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采购人)委托,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STH2023-086号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3、采购人: (略) (略)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盛世同晖 (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27.08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本项目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招网”发布公告。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7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箱报名获取。

报名邮箱:*@*q.com。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中区乐青路520号乐山万达一号2号楼22楼2220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中区乐青路520号乐山万达一号2号楼22楼2220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绥山镇万年东路256号

联 系 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8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盛世同晖 (略)

地 址: (略) 中区乐青路520号(乐山万达一号2号楼22楼2220号)

联 系 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833-*(办公室)



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四川盛世同晖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采购人)委托,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STH2023-086号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3、采购人: (略) (略)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盛世同晖 (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27.08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略) (略)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本项目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招网”发布公告。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7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箱报名获取。

报名邮箱:*@*q.com。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中区乐青路520号乐山万达一号2号楼22楼2220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中区乐青路520号乐山万达一号2号楼22楼2220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绥山镇万年东路256号

联 系 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8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盛世同晖 (略)

地 址: (略) 中区乐青路520号(乐山万达一号2号楼22楼2220号)

联 系 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83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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