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医院智能医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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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医院智能医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XXKJ〔2023〕-ZB08-15-01号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 (略) 智能医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 (略) 智能医废项目。
2.项目概况:根据《20 (略) 医政医管工作要点》(豫卫医<2023>20 号)要求,11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到 2023年底,全省所有二级医疗机构完成智能医废部署工作,医废分类收集、院内医废转运、暂存点规范设置基本达标,全链条实现信息化管理。
3.项目采购单位:郑州 (略) 。
4.项目地点: (略) (具体供货地址根据实际需求供货至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6.招标内容: (略) 智能医废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智能医废管理系统、智能医废收集车及医废专用二维码标签,实现医废产生、收集、入库、出库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具体工程参数、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7.需要的功能、达到的效果:
(1)满足《 (略) 二级医疗机构智能医废验收细则》要求;满足监管平台对数据质量的要求;满足本地信息安全二级等保的要求;不需要额外购买光纤链路。
(2)软件 (略) 区 (略) 的要求。
(3)结合 (略) 对智能医废的要求, (略) 区完成三级创建对智能医废的要求。
8.实施周期: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相应资格证明、资质证书。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销售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无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管理水平、管理经验及运营能力。
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等规模业绩不少于3项(中标通知书或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原件材料验收单或供货验收记录等,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两项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审计报告中附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在审计报告出具时,应在有效期内,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公司年报或最新月度财务报表)。
4.税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
5.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服务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截图或打印件须体现查询日期,且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6.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7.项目禁止挂靠单位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四、报名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和负责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相应资格证明、资质证书、财务状况(见第三条第3项要求)、2023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见第三条第4项要求)、信用信息(见第三条第5项要求)、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见第三条第6项要求)、项目承诺书(见第三条第7项要求)、公司所获奖项证明资料等。
3.提供与本项目类似业绩3个及以上(中标通知书或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原件、材料验收单、供货验收记录等,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两项证明材料)。
注: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可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63.com邮箱,并详细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在招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同将纸质报名资料提报或邮寄。
五、报名信息相关事项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8: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报名地址: (略) 学院路16号行政管理中心903室。
3.招标文件获取:报 (略) 将另行通知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网》(http://**)、《采招网》(http://**.cn)、《招投标信息网》(http://**)、《招投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 (略)
联系人:柴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63.com
监督与投诉:投标单位如发现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可向我公司监事单位进行投诉。
监督单位:监事会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63.com
郑州 (略)
2023年8月15日
林州医院智能医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XXKJ〔2023〕-ZB08-15-01号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 (略) 智能医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 (略) 智能医废项目。
2.项目概况:根据《20 (略) 医政医管工作要点》(豫卫医<2023>20 号)要求,11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到 2023年底,全省所有二级医疗机构完成智能医废部署工作,医废分类收集、院内医废转运、暂存点规范设置基本达标,全链条实现信息化管理。
3.项目采购单位:郑州 (略) 。
4.项目地点: (略) (具体供货地址根据实际需求供货至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6.招标内容: (略) 智能医废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智能医废管理系统、智能医废收集车及医废专用二维码标签,实现医废产生、收集、入库、出库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具体工程参数、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7.需要的功能、达到的效果:
(1)满足《 (略) 二级医疗机构智能医废验收细则》要求;满足监管平台对数据质量的要求;满足本地信息安全二级等保的要求;不需要额外购买光纤链路。
(2)软件 (略) 区 (略) 的要求。
(3)结合 (略) 对智能医废的要求, (略) 区完成三级创建对智能医废的要求。
8.实施周期: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相应资格证明、资质证书。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销售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无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管理水平、管理经验及运营能力。
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等规模业绩不少于3项(中标通知书或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原件材料验收单或供货验收记录等,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两项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审计报告中附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在审计报告出具时,应在有效期内,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公司年报或最新月度财务报表)。
4.税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
5.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服务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截图或打印件须体现查询日期,且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6.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7.项目禁止挂靠单位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四、报名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和负责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相应资格证明、资质证书、财务状况(见第三条第3项要求)、2023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见第三条第4项要求)、信用信息(见第三条第5项要求)、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见第三条第6项要求)、项目承诺书(见第三条第7项要求)、公司所获奖项证明资料等。
3.提供与本项目类似业绩3个及以上(中标通知书或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原件、材料验收单、供货验收记录等,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两项证明材料)。
注: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可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63.com邮箱,并详细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在招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同将纸质报名资料提报或邮寄。
五、报名信息相关事项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8: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报名地址: (略) 学院路16号行政管理中心903室。
3.招标文件获取:报 (略) 将另行通知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网》(http://**)、《采招网》(http://**.cn)、《招投标信息网》(http://**)、《招投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 (略)
联系人:柴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63.com
监督与投诉:投标单位如发现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可向我公司监事单位进行投诉。
监督单位:监事会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63.com
郑州 (略)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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