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综合评价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淮阴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综合评价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淮阴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综合评价项目询价邀请函

中企华 (略) (略) 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该单位淮阴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综合评价项目进行询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淮阴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综合评价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最高限价:24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采购内容:根据《 (略)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导则(试行)》(苏建城〔2023〕73号)“ (略) 、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定期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开展安全综合评价,原则上每3年综合评价1次,评价应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对首次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换发许可证的也应开展安全综合评价”的要求,对淮阴区7家瓶装燃气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的内容应满足《 (略)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导则(试行)》(苏建城〔2023〕73号)的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在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评估工作并通过评审、备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 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 (略) 政公用工程咨询*级及以上资质。

5、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江苏(http://**.cn)、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评审办法

本次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7、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8、报价地点:中企华 (略) 开标室( (略) 淮阴区长江东路8-1号)。

9、询价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10、其他说明

请供应商于2023年8月22日至 2023年8月24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到代理公司获取询价文件。获取询价文件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③投标确认函(注: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本次询价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淮阴区颐和花园城建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中企华 (略)

联系地址: (略) 淮阴区长江东路8-1号

联系人:吴元元 *

淮阴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综合评价项目询价邀请函

中企华 (略) (略) 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该单位淮阴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综合评价项目进行询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淮阴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综合评价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最高限价:24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采购内容:根据《 (略)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导则(试行)》(苏建城〔2023〕73号)“ (略) 、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定期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开展安全综合评价,原则上每3年综合评价1次,评价应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对首次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换发许可证的也应开展安全综合评价”的要求,对淮阴区7家瓶装燃气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的内容应满足《 (略)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导则(试行)》(苏建城〔2023〕73号)的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在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评估工作并通过评审、备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 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 (略) 政公用工程咨询*级及以上资质。

5、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江苏(http://**.cn)、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评审办法

本次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7、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8、报价地点:中企华 (略) 开标室( (略) 淮阴区长江东路8-1号)。

9、询价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10、其他说明

请供应商于2023年8月22日至 2023年8月24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到代理公司获取询价文件。获取询价文件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③投标确认函(注: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本次询价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淮阴区颐和花园城建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中企华 (略)

联系地址: (略) 淮阴区长江东路8-1号

联系人:吴元元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