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铁道口平改立管线迁移工程道路管线施工路面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南芬区铁道口平改立管线迁移工程道路管线施工路面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南芬区铁道口平改立管线迁移工程道路管线施工路面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略) (略) 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为南芬区铁道口平改立管线迁移工程,道路管线施工路面恢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芬区铁道口平改立管线迁移工程,道路管线施工路面恢复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 (略) 南芬区;
4、投资规模:合同估算额约11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5、计划工期: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31日;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
7、招标范围: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为南芬区铁道口平改立管线迁移工程,道路管线施工的路面恢复。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8、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9、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仟元整(¥11,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帐户名称:辽宁 (略)
帐户号码:*531
开户银行:辽宁本溪南芬农村 (略) 文化路支行
行号:*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00元整/套,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 (略) ( (略) 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联系电话:*)领取文件。
4、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
(1)以下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套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②有效的资质证书;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人领取文件的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须携带上述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携带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22日9:00 时(北京时间)。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U盘或光盘);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 (略) ( (略) 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南芬区中心路145号
联系人:杨用山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址: (略) 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人:于工
电话:*
2023年9月1日
南芬区铁道口平改立管线迁移工程道路管线施工路面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略) (略) 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为南芬区铁道口平改立管线迁移工程,道路管线施工路面恢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芬区铁道口平改立管线迁移工程,道路管线施工路面恢复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 (略) 南芬区;
4、投资规模:合同估算额约11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5、计划工期: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31日;
6、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
7、招标范围: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为南芬区铁道口平改立管线迁移工程,道路管线施工的路面恢复。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8、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9、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仟元整(¥11,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帐户名称:辽宁 (略)
帐户号码:*531
开户银行:辽宁本溪南芬农村 (略) 文化路支行
行号:*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00元整/套,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辽宁 (略) ( (略) 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联系电话:*)领取文件。
4、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
(1)以下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套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②有效的资质证书;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人领取文件的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须携带上述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携带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22日9:00 时(北京时间)。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U盘或光盘);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 (略) ( (略) 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南芬区中心路145号
联系人:杨用山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址: (略) 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人:于工
电话:*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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