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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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WY〔2023〕-ZB-09-04-0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报名。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

2.项目概况: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设备是给电动汽车建立完善的配套设施,包括充电站、充电桩、电池调度、计费监控及电池维护设备等系统,是电动汽车推广的基础设施,属新兴的产业之一。

随着新能源车辆的增多,内部职工、患者、客户对新能源车的充电需要与日俱增,我公司目前拥有可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场地,为提升内部职工、患者、客户的满意度,同时最大限度地利用目前空地的资源,现计划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商业合作。

3.招标范围:

序号

区域

规划内容

设备

数量

单位

1

故里乐居东侧

直流充电枪

18

2

(略) 区南门

直流充电枪

10

3

(略) 东校区南门东侧

直流充电枪

20

4

(略) 区

直流充电枪

16

5

双创园地下室

交流充电枪

20

(1)所有新能源充电站不设立封闭独立区域,与现有停车场共用停车位。

(2)因新能源充电站用电负荷过大,需设置独立的变压器。合作方独立向电业局缴纳电费。

(3)各站点以快充桩为主,慢充桩为辅,原则上慢充桩设置不超过总设置充电桩数量的20%。

(4)各充电站提供2小时免费停车,超过时间按所在项目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4.项目地点: (略) 、 (略) 。

5.资金来源:中标方自筹。

6.合作模式:

BOT项目,由合作方全资建设,我方提供场地,双方按照收益分成。

项目各类资质办理由项目合作方负责,我方提供相关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且经营范围符合该项目运营要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管理水平、管理经验及运营能力。

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同等规模成功业绩案例不少于2项(中标通知书或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原件、项目简介、项目实景展示照片或视频等)。

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税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22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

5.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服务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截图或打印件须体现查询日期,且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6.项目禁止挂靠单位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四、报名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和负责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及承诺书(见第三条第3项要求)、2022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见第三条第4项要求)、信用报告及信用信息相关截图(见第三条第5项要求)、项目承诺书(见第三条第6项要求)、公司所获奖项证明资料等。

3.提供近5年内与本项目类似规模业绩2个及以上(中标通知书或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原件、项目简介、项目实景展示照片或视频等)。

注:上述资料报名时可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63.com邮箱,电子邮件名称命名规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在招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同将纸质报名资料提报。

五、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报名地址:郑州工业 (略) 东校区行政管理中心903室。

3.招标文件获取:报 (略) 将另行通知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费: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网》(http://**)、《采招网》(http://**.cn)、《招投标信息网》(http://**)、《招投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商主体: (略)

联 系 人:郑老师、连老师

联系电话:*、*

邮 箱:*@*63.com

监督与投诉:投标单位如发现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可向我公司监事单位进行投诉。

监督单位:监事会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63.com

(略)

2023年9月4日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WY〔2023〕-ZB-09-04-0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报名。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

2.项目概况: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设备是给电动汽车建立完善的配套设施,包括充电站、充电桩、电池调度、计费监控及电池维护设备等系统,是电动汽车推广的基础设施,属新兴的产业之一。

随着新能源车辆的增多,内部职工、患者、客户对新能源车的充电需要与日俱增,我公司目前拥有可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场地,为提升内部职工、患者、客户的满意度,同时最大限度地利用目前空地的资源,现计划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商业合作。

3.招标范围:

序号

区域

规划内容

设备

数量

单位

1

故里乐居东侧

直流充电枪

18

2

(略) 区南门

直流充电枪

10

3

(略) 东校区南门东侧

直流充电枪

20

4

(略) 区

直流充电枪

16

5

双创园地下室

交流充电枪

20

(1)所有新能源充电站不设立封闭独立区域,与现有停车场共用停车位。

(2)因新能源充电站用电负荷过大,需设置独立的变压器。合作方独立向电业局缴纳电费。

(3)各站点以快充桩为主,慢充桩为辅,原则上慢充桩设置不超过总设置充电桩数量的20%。

(4)各充电站提供2小时免费停车,超过时间按所在项目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4.项目地点: (略) 、 (略) 。

5.资金来源:中标方自筹。

6.合作模式:

BOT项目,由合作方全资建设,我方提供场地,双方按照收益分成。

项目各类资质办理由项目合作方负责,我方提供相关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且经营范围符合该项目运营要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管理水平、管理经验及运营能力。

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1日以来)同等规模成功业绩案例不少于2项(中标通知书或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原件、项目简介、项目实景展示照片或视频等)。

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税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2022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

5.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服务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截图或打印件须体现查询日期,且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6.项目禁止挂靠单位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四、报名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和负责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及承诺书(见第三条第3项要求)、2022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见第三条第4项要求)、信用报告及信用信息相关截图(见第三条第5项要求)、项目承诺书(见第三条第6项要求)、公司所获奖项证明资料等。

3.提供近5年内与本项目类似规模业绩2个及以上(中标通知书或网上公示截图、合同原件、项目简介、项目实景展示照片或视频等)。

注:上述资料报名时可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63.com邮箱,电子邮件名称命名规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在招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同将纸质报名资料提报。

五、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报名地址:郑州工业 (略) 东校区行政管理中心903室。

3.招标文件获取:报 (略) 将另行通知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费: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网》(http://**)、《采招网》(http://**.cn)、《招投标信息网》(http://**)、《招投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商主体: (略)

联 系 人:郑老师、连老师

联系电话:*、*

邮 箱:*@*63.com

监督与投诉:投标单位如发现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可向我公司监事单位进行投诉。

监督单位:监事会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63.com

(略)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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