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展馆建设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展馆建设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展馆建设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展馆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正工程咨询(江苏) (略) 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HRS-*-001
2、项目名称: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展馆建设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预算:37.58万元;最高限价:32万元。
5、采购需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展馆建设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墙封闭处理、立体字制作、展示内容制作、VR体验区设施设备采购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及展馆电路、顶面改造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采购人对采购内容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7、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询价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8.质保期:2年;如生产厂商约定的质保期>2年,应从其生产厂商承诺的质保期,质保期自本项目验收合格后次日开始计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4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国正工程咨询(江苏) (略) (地址: (略) 亭湖区青年中路18号青年组团熙和居4号楼602室)。
3、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或上述材料电子版)现场或微信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联系人:王工,*(微信同号)】。
4、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佰元整(¥300元),投标人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15时00分;
2、递交地点: (略) 亭湖区青年中路18号青年组团熙和居4号楼6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无。
3、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 (略) 亭湖区建军东路180号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正工程咨询(江苏) (略)
地 址: (略) 亭湖区青年中路18号青年组团熙和居4号楼602室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展馆建设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展馆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正工程咨询(江苏) (略) 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HRS-*-001
2、项目名称: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展馆建设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预算:37.58万元;最高限价:32万元。
5、采购需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展馆建设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墙封闭处理、立体字制作、展示内容制作、VR体验区设施设备采购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及展馆电路、顶面改造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采购人对采购内容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7、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询价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8.质保期:2年;如生产厂商约定的质保期>2年,应从其生产厂商承诺的质保期,质保期自本项目验收合格后次日开始计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4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国正工程咨询(江苏) (略) (地址: (略) 亭湖区青年中路18号青年组团熙和居4号楼602室)。
3、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或上述材料电子版)现场或微信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联系人:王工,*(微信同号)】。
4、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佰元整(¥300元),投标人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15时00分;
2、递交地点: (略) 亭湖区青年中路18号青年组团熙和居4号楼6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无。
3、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略) 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 (略) 亭湖区建军东路180号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正工程咨询(江苏) (略)
地 址: (略) 亭湖区青年中路18号青年组团熙和居4号楼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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