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江苏太阳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钢头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中材江苏太阳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钢头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中材江苏太阳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钢头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概况:中材江苏 (略) 山东分公司钢头采购招标项目
2、项目预计金额:1000万元左右
3、招标范围:钢头
4、标的物标准:符合我公司提供的钢头图纸及技术要求(见附件一)
5、标的物送达地点: (略) 高新区裕民路128号,运输符合钢头运输标准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取标书一次报价方式
7、评标方式:采取综合评分法,主要因素(企业基本情况、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供货能力、信誉、价格、付款方式、售后承诺等)
8、报价单以1743-2A-1和1743-2A-2图纸要求进行报价(含13%税价、含运费)
二、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
制造部、品质部、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财务部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对公账户结算,抬头与公司注册名称一致;
2、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或《法人代表证书》、授权代表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许可证)复印件等;
3、承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且能提供保质保量和高效的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5、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6、参加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必须待资格预审通过3日内以招标人指定的方式(现场、微信或邮件方式)取得本招标文件,按照招标的规定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2023年10月29日前将投标书送到中材江苏 (略) 山东分公司(外地供应商可邮寄);
2、开标地点: (略) 高新区裕民路128号中材江苏 (略) 山东分公司会议室;
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4、招标人定标后,七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发给中标者。
五、签订合同:
1、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材江苏太阳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钢头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概况:中材江苏 (略) 山东分公司钢头采购招标项目
2、项目预计金额:1000万元左右
3、招标范围:钢头
4、标的物标准:符合我公司提供的钢头图纸及技术要求(见附件一)
5、标的物送达地点: (略) 高新区裕民路128号,运输符合钢头运输标准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取标书一次报价方式
7、评标方式:采取综合评分法,主要因素(企业基本情况、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供货能力、信誉、价格、付款方式、售后承诺等)
8、报价单以1743-2A-1和1743-2A-2图纸要求进行报价(含13%税价、含运费)
二、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
制造部、品质部、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综合管理部、财务部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对公账户结算,抬头与公司注册名称一致;
2、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或《法人代表证书》、授权代表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许可证)复印件等;
3、承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且能提供保质保量和高效的服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5、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6、参加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必须待资格预审通过3日内以招标人指定的方式(现场、微信或邮件方式)取得本招标文件,按照招标的规定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2023年10月29日前将投标书送到中材江苏 (略) 山东分公司(外地供应商可邮寄);
2、开标地点: (略) 高新区裕民路128号中材江苏 (略) 山东分公司会议室;
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4、招标人定标后,七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发给中标者。
五、签订合同:
1、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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