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检查部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宽甸满族自治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检查部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检查部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DHQ*
项目名称:2023年检查部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2023年检查部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本项目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资料领取;以上资料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宽甸满族自治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宽甸县宽甸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南门外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莹
电 话:0415-*
辽宁 (略)
2023年10月19日
项目概况
(2023年检查部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DHQ*
项目名称:2023年检查部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2023年检查部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本项目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资料领取;以上资料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宽甸满族自治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宽甸县宽甸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南门外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莹
电 话:0415-*
辽宁 (略)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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