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吨超细粉体新型材料生产项目综合楼标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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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万吨超细粉体新型材料生产项目综合楼标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年产50万吨超细粉体新型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名称)综合楼标段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年产50万吨超细粉体新型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9-*-04-01-*】FGQB-03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略) 南江保 (略)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南江保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9-*-04-01-*】FGQB-03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发顺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南江县集州街道幸福村。

2.2建设规模:主要包含综合楼(不含室内精装修)和综合楼外总平安装工程,其中综合楼基础为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地上四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使用年限为50年。

2.3 计划工期:总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提供《 (略) 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略) 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 2020 年 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6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的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正在施工和新承接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1.4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月 26 (略) (略) 巴州区北龛四社2号楼1单元2楼(四川发顺 (略) )获取,报名联系电话:0827-* *。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3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5.2开标地点: (略) 巴州区北龛四社2号楼1单元2楼,四川发顺 (略)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国采招网http://**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南江保 (略)

地 址: (略) 南江县集州街道樵河桥中农联农产品集散中心17栋4层1号

邮 编:*

传 真: /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82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发顺 (略)

地 址: (略) 巴州区北龛四组二号楼一单元二楼

邮 编:*

传 真: /

联 系 人:李女士(报名、文件咨询)0827-*

联 系 人:岳先生(质疑、投诉联系)0827-*

监督部门: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2023 年 10 月 19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 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年产50万吨超细粉体新型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名称)综合楼标段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年产50万吨超细粉体新型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9-*-04-01-*】FGQB-03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略) 南江保 (略)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南江保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9-*-04-01-*】FGQB-03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发顺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南江县集州街道幸福村。

2.2建设规模:主要包含综合楼(不含室内精装修)和综合楼外总平安装工程,其中综合楼基础为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地上四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使用年限为50年。

2.3 计划工期:总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提供《 (略) 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 (略) 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 2020 年 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6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的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正在施工和新承接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1.4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月 26 (略) (略) 巴州区北龛四社2号楼1单元2楼(四川发顺 (略) )获取,报名联系电话:0827-* *。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3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5.2开标地点: (略) 巴州区北龛四社2号楼1单元2楼,四川发顺 (略)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国采招网http://**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南江保 (略)

地 址: (略) 南江县集州街道樵河桥中农联农产品集散中心17栋4层1号

邮 编:*

传 真: /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82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发顺 (略)

地 址: (略) 巴州区北龛四组二号楼一单元二楼

邮 编:*

传 真: /

联 系 人:李女士(报名、文件咨询)0827-*

联 系 人:岳先生(质疑、投诉联系)0827-*

监督部门: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2023 年 10 月 19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 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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