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村台柚深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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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村台柚深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磋商邀请

乐山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井研县千佛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民建村台柚深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SQY[2023]1007号

2、采购项目名称:民建村台柚深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人:井研县千佛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乐山 (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68.9152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民建村台柚深加工中心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本项目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招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省外企业提供入川承揽业务相关证明材料;

7.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

7.6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自2023年 10月 30 日至2023年 11 月 2 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将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登记备案表、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q.com(报名资料递交以本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按供应商介绍信中注明邮箱发出磋商文件。报名费支付时,须备注报名供应商名称,若备注内容超过10字的,可简写供应商名称。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

注:

1)采购文件发出后报名费不予退还,供应商磋商资格不得进行转让。

2)在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出示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9 日14:00时(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新大道交叉口万泰新广场1号楼3单元12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11 月 9 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 (略) 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新大道交叉口万泰新广场1号楼3单元12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井研县千佛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 (略) 井研县国家税务总局井研县税务局千佛税务分局附近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833-*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新大道交叉口万泰新广场1号楼3单元12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磋商邀请

乐山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井研县千佛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民建村台柚深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SQY[2023]1007号

2、采购项目名称:民建村台柚深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人:井研县千佛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乐山 (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68.9152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民建村台柚深加工中心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本项目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招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省外企业提供入川承揽业务相关证明材料;

7.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

7.6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自2023年 10月 30 日至2023年 11 月 2 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将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登记备案表、加盖供应商鲜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q.com(报名资料递交以本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按供应商介绍信中注明邮箱发出磋商文件。报名费支付时,须备注报名供应商名称,若备注内容超过10字的,可简写供应商名称。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

注:

1)采购文件发出后报名费不予退还,供应商磋商资格不得进行转让。

2)在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出示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9 日14:00时(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新大道交叉口万泰新广场1号楼3单元12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11 月 9 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 (略) 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新大道交叉口万泰新广场1号楼3单元12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井研县千佛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 (略) 井研县国家税务总局井研县税务局千佛税务分局附近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833-*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迎宾大道与南新大道交叉口万泰新广场1号楼3单元12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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