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补充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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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补充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补充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购买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补充保险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十六潭路北侧226号五楼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11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CCZCCS*-XN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购买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补充保险项目

(三)预算金额:28.00万元

(四)最高限价:28.00万元

(五)采购需求:购买168人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补充保险项目,采购预算28.00万元/两年,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报价超过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询价报价无效。

(六)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八)本项目(是/否) 接受合同分包:否

(九)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保险业务。

(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 (略) ;或经具有独 (略) 合法授权的(支)公司, (略) 只能授权一家分(支)公司参与报价,需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十六潭路北侧283号五楼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十六潭路北侧226号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招网 http://**)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咸宁大道8号

联系方式: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十六潭路北侧226号五楼

联系方式:宋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


湖北 (略)

2023年11月5日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补充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购买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补充保险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十六潭路北侧226号五楼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11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CCZCCS*-XN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购买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补充保险项目

(三)预算金额:28.00万元

(四)最高限价:28.00万元

(五)采购需求:购买168人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补充保险项目,采购预算28.00万元/两年,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报价超过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询价报价无效。

(六)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八)本项目(是/否) 接受合同分包:否

(九)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保险业务。

(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 (略) ;或经具有独 (略) 合法授权的(支)公司, (略) 只能授权一家分(支)公司参与报价,需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十六潭路北侧283号五楼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受托人二代身份证。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十六潭路北侧226号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招网 http://**)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咸宁大道8号

联系方式: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十六潭路北侧226号五楼

联系方式:宋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


湖北 (略)

202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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