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物品定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度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分类物品定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略) 管理局的委托,中企华 (略) (略) 就该单位的2023年度 (略) 管理局垃圾分类物品定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3年度 (略) 管理局垃圾分类物品定制采购
项目编号:ZQHJY-QC-竞谈*
二、项目简要说明:
2023年度 (略) 管理局垃圾分类物品定制采购项目, 详见第一章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三、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装订在文件中)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四、公告发布及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1、谈判公告在采招网(http://**.cn)发布。
2、公告期限、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公告期限及获取方式:请各谈判供应商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时至17:30 时(公休日、假日除外)到中企华 (略) (略) 报名(地址: (略) 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2室)并获取谈判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及谈判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10时30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9室
3、响应文件接收人:傅工 电话:0517-*
六、谈判有关信息:
1、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胡志伟 电话0517-*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张玮 电话0517-*
(3)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傅工 电话*
(4)采购人联系地址:清江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8楼。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谈判保证金缴纳信息: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2条。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注:各供应商在报价时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供货期限: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供货到位。
(略) (略) 管理局的委托,中企华 (略) (略) 就该单位的2023年度 (略) 管理局垃圾分类物品定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3年度 (略) 管理局垃圾分类物品定制采购
项目编号:ZQHJY-QC-竞谈*
二、项目简要说明:
2023年度 (略) 管理局垃圾分类物品定制采购项目, 详见第一章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三、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装订在文件中)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四、公告发布及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1、谈判公告在采招网(http://**.cn)发布。
2、公告期限、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公告期限及获取方式:请各谈判供应商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时至17:30 时(公休日、假日除外)到中企华 (略) (略) 报名(地址: (略) 清江浦区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2室)并获取谈判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及谈判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10时30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人民南路2号荷花池小区门面房五楼509室
3、响应文件接收人:傅工 电话:0517-*
六、谈判有关信息:
1、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胡志伟 电话0517-*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张玮 电话0517-*
(3)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傅工 电话*
(4)采购人联系地址:清江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8楼。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谈判保证金缴纳信息: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2条。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注:各供应商在报价时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供货期限: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供货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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