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采购询价单
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采购询价单
项目名称: (略) 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中午12点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略) | |||||
询价报价单 | |||||
项目名称: (略) 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 |||||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中午12点 | 报价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 ||||
采购单位: (略) | 联系人: | ||||
邮寄地址: (略) 丰台区草桥赵村店420号 | 联系电话: | ||||
收件人:杜工 联系方式:*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含税单价 | 备注 | ||
1 | 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 费用基数 | 取费比例 | 取费比例: 1.最低收费金额不超过3000元, 2.审计收费不高于报审价的5‰ 3.效益收费为审减金额的5-8% (报价不得超过以上取费比例,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基本费用 | 建筑安装送审金额 | ||||
效益费用 | ︱核减额︱ | ||||
最低收费(元) | |||||
*提供营业执照(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关资质) (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法定代表人报价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报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均须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提供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平台注册企业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提供安全服务保障方案(单独文件),方案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场区安全、交通安全、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等。 (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提供工程结算审计服务业绩材料(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率(必填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 ||||
付款要求(优先考虑出具所有结算审核报告后,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如未填写付款要求, (略) 结算方式付款): | |||||
备注: 1.供方应为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平台注册企业。同时应在工程审计期间到工程现场进行勘察,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定额文件、相关规定等,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价格、取费标准等进行审核验证,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具体明细见附件); 2.费用结算: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京价协〔2015〕011号)标准,单项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综合取费标准为审计收费与效益收费之和,最低收费金额不超过3000元,其中审计收费不高于报审价的5‰,效益收费为审减金额的5-8%,本次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13.31万元,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3.合同周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截止至2023年底计划实施项目详见附件; 5. (略) 指定时间内完成签字盖章并返回合同,如超出指定时间未返回合同的, (略)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6.报价方承诺与 (略) 、北京环境 (略) 及北京环境 (略) (略) 之间均不存在控制关系、投资关系、人事关系、财务关系等利益关系。如存在上述情况,报价方应及时告知询价方,且此次报价无效。如报价方存在上述情况未及时告知询价方并签订合同的,询价方有权自知晓之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报价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 |
项目名称: (略) 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中午12点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略) | |||||
询价报价单 | |||||
项目名称: (略) 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 |||||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中午12点 | 报价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 ||||
采购单位: (略) | 联系人: | ||||
邮寄地址: (略) 丰台区草桥赵村店420号 | 联系电话: | ||||
收件人:杜工 联系方式:*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含税单价 | 备注 | ||
1 | 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 费用基数 | 取费比例 | 取费比例: 1.最低收费金额不超过3000元, 2.审计收费不高于报审价的5‰ 3.效益收费为审减金额的5-8% (报价不得超过以上取费比例,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基本费用 | 建筑安装送审金额 | ||||
效益费用 | ︱核减额︱ | ||||
最低收费(元) | |||||
*提供营业执照(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关资质) (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法定代表人报价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报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均须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提供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平台注册企业证明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提供安全服务保障方案(单独文件),方案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场区安全、交通安全、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等。 (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提供工程结算审计服务业绩材料(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率(必填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 | ||||
付款要求(优先考虑出具所有结算审核报告后,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如未填写付款要求, (略) 结算方式付款): | |||||
备注: 1.供方应为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平台注册企业。同时应在工程审计期间到工程现场进行勘察,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定额文件、相关规定等,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价格、取费标准等进行审核验证,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具体明细见附件); 2.费用结算: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参考费用(京价协〔2015〕011号)标准,单项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综合取费标准为审计收费与效益收费之和,最低收费金额不超过3000元,其中审计收费不高于报审价的5‰,效益收费为审减金额的5-8%,本次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13.31万元,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3.合同周期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截止至2023年底计划实施项目详见附件; 5. (略) 指定时间内完成签字盖章并返回合同,如超出指定时间未返回合同的, (略)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6.报价方承诺与 (略) 、北京环境 (略) 及北京环境 (略) (略) 之间均不存在控制关系、投资关系、人事关系、财务关系等利益关系。如存在上述情况,报价方应及时告知询价方,且此次报价无效。如报价方存在上述情况未及时告知询价方并签订合同的,询价方有权自知晓之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报价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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