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南岳第一峰.廻雁峰创4A景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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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南岳第一峰.廻雁峰创4A景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公告

衡阳市南岳第一峰.廻雁峰创4A景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项目建设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实施单位: (略) (略) (略)

1.2项目实施单位地址: (略) 雁峰区蒸湘南路124号(雁峰区政府对面)

2.比选条件

(略) 南岳第一峰.廻雁峰创4A景区项目已由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雁发改审﹝2023﹞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雁峰区雁峰街道雨花亭社区,湘江南路以西、衡州大道以北、蒸阳南路以东、雁城路以南地块。

3.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分为图书馆片区、雨花亭片区、廻雁峰景区、首峰片区。一期建设内容:福寿街、龙船巷、敏秀街等建筑更新改造16849平方米,非遗文创孵化基地978平方米,数字体验基地1600平方米,研学中心632平方米,建筑外立面改造及风貌整治80000平方米,户外光影剧场2500平方米, (略) 1092平方米,房车营地3400平方米,“平沙落雁”广场14751平方米,道路提质改造8000平方米,星级厕所提质350平方米,环境整治15000平方米,地面生态停车场3200平方米。搭建安防监控系统、解说教育系统、应急救援设施、游客信息服务、智能旅游专用标识牌、停车管理等智慧景区平台,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广告牌等附属设施。二期建设内容:改造防空洞为抗战主题体验区20000平方米,雁峰街更新改造5000平方米,社区公园提质10350平方米,廻雁阁改造872平方米,建筑外立面改造及风貌整治40000平方米,集散广场2处4500平方米,归来雁桥500米及AR观景台1处。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广告牌等附属设施。

3.3投资额度:

项目投资约37818.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435.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06.42万元,预备费1732.10万元,建设期利息1444万元。

3.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5招标代理范围: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以及达到招标规模须依法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专职人员中级职称或以上的职称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3年 11 月 16 日至 11 月 17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类职称证书原件和养老保险证明 (略) (略) (略) (蒸湘南路124号(雁峰区政府对面))获取比选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3 日 10:00 时,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会议室( (略) 蒸湘区星美CC (略) 综合体西二环西),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等原件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实施单位: (略) (略) (略)

项目实施单位地址: (略) 雁峰区蒸湘南路124号(雁峰区政府对面)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

衡阳市南岳第一峰.廻雁峰创4A景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项目建设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实施单位: (略) (略) (略)

1.2项目实施单位地址: (略) 雁峰区蒸湘南路124号(雁峰区政府对面)

2.比选条件

(略) 南岳第一峰.廻雁峰创4A景区项目已由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雁发改审﹝2023﹞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雁峰区雁峰街道雨花亭社区,湘江南路以西、衡州大道以北、蒸阳南路以东、雁城路以南地块。

3.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分为图书馆片区、雨花亭片区、廻雁峰景区、首峰片区。一期建设内容:福寿街、龙船巷、敏秀街等建筑更新改造16849平方米,非遗文创孵化基地978平方米,数字体验基地1600平方米,研学中心632平方米,建筑外立面改造及风貌整治80000平方米,户外光影剧场2500平方米, (略) 1092平方米,房车营地3400平方米,“平沙落雁”广场14751平方米,道路提质改造8000平方米,星级厕所提质350平方米,环境整治15000平方米,地面生态停车场3200平方米。搭建安防监控系统、解说教育系统、应急救援设施、游客信息服务、智能旅游专用标识牌、停车管理等智慧景区平台,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广告牌等附属设施。二期建设内容:改造防空洞为抗战主题体验区20000平方米,雁峰街更新改造5000平方米,社区公园提质10350平方米,廻雁阁改造872平方米,建筑外立面改造及风貌整治40000平方米,集散广场2处4500平方米,归来雁桥500米及AR观景台1处。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广告牌等附属设施。

3.3投资额度:

项目投资约37818.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435.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06.42万元,预备费1732.10万元,建设期利息1444万元。

3.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5招标代理范围: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以及达到招标规模须依法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专职人员中级职称或以上的职称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3年 11 月 16 日至 11 月 17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类职称证书原件和养老保险证明 (略) (略) (略) (蒸湘南路124号(雁峰区政府对面))获取比选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3 日 10:00 时,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会议室( (略) 蒸湘区星美CC (略) 综合体西二环西),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等原件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实施单位: (略) (略) (略)

项目实施单位地址: (略) 雁峰区蒸湘南路124号(雁峰区政府对面)

联 系 人:许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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