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提升设施物品项目谈判公告
生活区提升设施物品项目谈判公告
生活区提升设施物品项目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兴强幼儿园生活区提升设施物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12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ZTHT-竞谈-*
项目名称:生活区提升设施物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8694元,超过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生活区提升设施物品,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③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说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中通 (略) 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4)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具体见第二章响应格式示范格式三,必须提供);
(5)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具体见第二章响应格式示范格式四,必须提供)
(6)供应商谈判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至2023年12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清江浦区珠海路小康城3区31号(中通 (略) )
方式: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中通 (略) ( (略) 清江浦区珠海路小康城3区31号)报名领取谈判文件。领取谈判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相应文件提交
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文件接收地点: (略) 清江浦区珠海路小康城3区31号(中通 (略) )。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江浦区珠海路小康城3区31号(中通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人: (略) 兴强幼儿园
地 址: (略) 清江浦区和畅路68号
联系方式:袁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通 (略)
地 址: (略) 清江浦区珠海路小康城3区31号
联系方式:陈丽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
电 话:*
(略) 兴强幼儿园
2023年11月30日
生活区提升设施物品项目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兴强幼儿园生活区提升设施物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12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ZTHT-竞谈-*
项目名称:生活区提升设施物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8694元,超过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生活区提升设施物品,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③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说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中通 (略) 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4)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具体见第二章响应格式示范格式三,必须提供);
(5)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具体见第二章响应格式示范格式四,必须提供)
(6)供应商谈判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至2023年12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清江浦区珠海路小康城3区31号(中通 (略) )
方式: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中通 (略) ( (略) 清江浦区珠海路小康城3区31号)报名领取谈判文件。领取谈判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相应文件提交
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文件接收地点: (略) 清江浦区珠海路小康城3区31号(中通 (略) )。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江浦区珠海路小康城3区31号(中通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人: (略) 兴强幼儿园
地 址: (略) 清江浦区和畅路68号
联系方式:袁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通 (略)
地 址: (略) 清江浦区珠海路小康城3区31号
联系方式:陈丽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
电 话:*
(略) 兴强幼儿园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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