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七一中学夏季校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旺苍县七一中学夏季校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邀请

四川鸿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旺苍县七一中学 (采购人)委托,拟对 旺苍县七一中学夏季校服采购 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T磋2023-81号

2.采购项目名称:旺苍县七一中学夏季校服采购

3.采购人:旺苍县七一中学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 (略)

二、资金情况

学生代管资金,¥9.6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招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磋商文件自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2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略) 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四川鸿 (略) 获取,¥300元/份(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购买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①网络获取。供应商网络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将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涉及)、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Q.COM;

②现场获取。 (略) 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涉及)、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鸿 (略) 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 四川鸿 (略) —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旺苍县七一中学

地 址: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梁社区七一路1号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134 0402 2101,083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 (略)

地 址: (略) 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联 系 人:肖红

联系电话:0839-*

磋商邀请

四川鸿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旺苍县七一中学 (采购人)委托,拟对 旺苍县七一中学夏季校服采购 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T磋2023-81号

2.采购项目名称:旺苍县七一中学夏季校服采购

3.采购人:旺苍县七一中学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 (略)

二、资金情况

学生代管资金,¥9.6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招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磋商文件自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12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略) 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四川鸿 (略) 获取,¥300元/份(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购买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①网络获取。供应商网络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将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涉及)、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Q.COM;

②现场获取。 (略) 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获取。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涉及)、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鸿 (略) 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 四川鸿 (略) —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旺苍县七一中学

地 址: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梁社区七一路1号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134 0402 2101,083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 (略)

地 址: (略) 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联 系 人:肖红

联系电话:0839-*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