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购置1部公务用车采购询价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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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购置1部公务用车采购询价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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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公司购置1部公务用车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9点
联系人:叶工/李工
联系电话:*/*

(略)
询价报价单
项目名称: (略) 购置1部公务用车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9点报价单位(公章):
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
邮寄地址: (略) 丰台区草桥赵村店420号
收 件 人:杜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车辆规格型号购置数量单位各项报价(元)(含税)备注
1公务用车采购北汽极狐阿尔法S 525S 160kw1 裸车价裸车价控制价格不超过*元,上牌服务费控制价格不超过1750元。
(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牌服务费
其他费用
(须写明项目名称及费用,如没有则不用填写)
合计1 /0.00
*其他优惠:如随车赠送的内饰等详细列明
*提供营业执照(汽车销售相关资质)
(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法定代表人报价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报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均须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单独文件),承诺书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等要求,商品的各项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供货周期(付款后不超过7个工作日)(必填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质保期(整车质保不低于5年或12万公里,三电质保不低于8年或16万公里,(先到为准))(必填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率(必填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上牌服务费 % 其他费用 %
付款要求:(优先考虑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如未填写付款要求, (略) 结算方式付款)
备注:
1.车辆的商 (略) 自行投保。
2.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3. (略) 名义开具发票;
4. (略) 办理上牌、验车等相关手续;
5. (略) 说明商品的完整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外观、型号、编号,数量,进行必要调试或演示,保证商品正常使用,符合标准配置和产品质量状况;
6.我公司对于所购产品在安装、调试、常规使用环节存在技术障碍的,可以向供方提出技术培训请求,供方在保修 (略) 提供培训服务。
7. (略) 指定时间内完成签字盖章并返回合同,如超出指定时间未返回合同的, (略)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8.供方须遵守《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使用北京环境 (略) 及子公司相关的字号、商标;
9.如因我公司上级机构、 (略) 自身业务流程、采购需求等发生变化或调整,致使履行本合同已无必要, (略) 可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我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我公司在单方面解除合同前应书面通知供方。
10.报价方承诺与 (略) 、北京环境 (略) 及北京环境 (略) (略) 之间均不存在控制关系、投资关系、人事关系、财务关系等利益关系。如存在上述情况,报价方应及时告知询价方,且此次报价无效。如报价方存在上述情况未及时告知询价方并签订合同的,询价方有权自知晓之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报价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



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购置1部公务用车采购询价单公告



项目名称:公司购置1部公务用车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9点
联系人:叶工/李工
联系电话:*/*

(略)
询价报价单
项目名称: (略) 购置1部公务用车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9点报价单位(公章):
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
邮寄地址: (略) 丰台区草桥赵村店420号
收 件 人:杜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车辆规格型号购置数量单位各项报价(元)(含税)备注
1公务用车采购北汽极狐阿尔法S 525S 160kw1 裸车价裸车价控制价格不超过*元,上牌服务费控制价格不超过1750元。
(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牌服务费
其他费用
(须写明项目名称及费用,如没有则不用填写)
合计1 /0.00
*其他优惠:如随车赠送的内饰等详细列明
*提供营业执照(汽车销售相关资质)
(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法定代表人报价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报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均须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单独文件),承诺书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等要求,商品的各项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供货周期(付款后不超过7个工作日)(必填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质保期(整车质保不低于5年或12万公里,三电质保不低于8年或16万公里,(先到为准))(必填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率(必填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上牌服务费 % 其他费用 %
付款要求:(优先考虑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如未填写付款要求, (略) 结算方式付款)
备注:
1.车辆的商 (略) 自行投保。
2.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3. (略) 名义开具发票;
4. (略) 办理上牌、验车等相关手续;
5. (略) 说明商品的完整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外观、型号、编号,数量,进行必要调试或演示,保证商品正常使用,符合标准配置和产品质量状况;
6.我公司对于所购产品在安装、调试、常规使用环节存在技术障碍的,可以向供方提出技术培训请求,供方在保修 (略) 提供培训服务。
7. (略) 指定时间内完成签字盖章并返回合同,如超出指定时间未返回合同的, (略)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8.供方须遵守《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使用北京环境 (略) 及子公司相关的字号、商标;
9.如因我公司上级机构、 (略) 自身业务流程、采购需求等发生变化或调整,致使履行本合同已无必要, (略) 可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我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我公司在单方面解除合同前应书面通知供方。
10.报价方承诺与 (略) 、北京环境 (略) 及北京环境 (略) (略) 之间均不存在控制关系、投资关系、人事关系、财务关系等利益关系。如存在上述情况,报价方应及时告知询价方,且此次报价无效。如报价方存在上述情况未及时告知询价方并签订合同的,询价方有权自知晓之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报价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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