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七台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普阳煤矿矸石外运项目的 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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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七台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普阳煤矿矸石外运项目的 公开招标公告

和田七 (略) 普阳煤矿矸石外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YD-2023-1209

项目名称:和田七 (略) 普阳煤矿矸石外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总价:255万元

最高单价限价:8.5元/吨

采购需求:和田七 (略) 普阳煤矿矸石外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备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供应商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由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原件;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须需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审计报告( (略) 可不提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原件或依法报税资料原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在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中国政府釆购网(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方式: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需备注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接收邮箱),审核通过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邮箱号:*@*q.com

线下获取方式: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在新疆和 (略) 伊奇大酒店旁鸿鼎轩电梯上3楼(新疆景正 (略) )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月3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和 (略) 伊奇大酒店旁鸿鼎轩电梯上3楼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同时在采招网、中国招投标服务平台发布。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和田七 (略)

地址:新疆和 (略)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景正 (略)

地址:新疆和 (略) 伊奇大酒店旁鸿鼎轩电梯上3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903-*

和田七 (略) 普阳煤矿矸石外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YD-2023-1209

项目名称:和田七 (略) 普阳煤矿矸石外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总价:255万元

最高单价限价:8.5元/吨

采购需求:和田七 (略) 普阳煤矿矸石外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备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供应商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由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原件;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须需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审计报告( (略) 可不提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原件或依法报税资料原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在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中国政府釆购网(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方式: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需备注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接收邮箱),审核通过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邮箱号:*@*q.com

线下获取方式: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在新疆和 (略) 伊奇大酒店旁鸿鼎轩电梯上3楼(新疆景正 (略) )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月3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和 (略) 伊奇大酒店旁鸿鼎轩电梯上3楼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同时在采招网、中国招投标服务平台发布。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和田七 (略)

地址:新疆和 (略)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景正 (略)

地址:新疆和 (略) 伊奇大酒店旁鸿鼎轩电梯上3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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