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南岸8--19#楼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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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南岸8--19#楼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春风南岸(8--19#楼)给水工程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春风南岸(8--19#楼)给水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企华 (略) ( (略) 淮阴区8—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春风南岸(8--19#楼)给水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3、预算金额:*.76元。
4、最高限价:*.76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春风南岸(8--19#楼)给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①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③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企华 (略) ( (略) 淮阴区8—1号)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询价文件,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请提前电话联系以防带来不便。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企华 (略) ( (略) 淮阴区8—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企华 (略) ( (略) 淮阴区8—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淮阴区卫校路1号
联系方式:高鹏飞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企华 (略)
地 址: (略) 淮阴区长江东路8-1号
联系方式:吴元元 ,联系电话:*


春风南岸(8--19#楼)给水工程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春风南岸(8--19#楼)给水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企华 (略) ( (略) 淮阴区8—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春风南岸(8--19#楼)给水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3、预算金额:*.76元。
4、最高限价:*.76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春风南岸(8--19#楼)给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①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③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企华 (略) ( (略) 淮阴区8—1号)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询价文件,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请提前电话联系以防带来不便。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企华 (略) ( (略) 淮阴区8—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企华 (略) ( (略) 淮阴区8—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淮阴区卫校路1号
联系方式:高鹏飞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企华 (略)
地 址: (略) 淮阴区长江东路8-1号
联系方式:吴元元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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