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耐火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耐火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抚顺 (略) (以下简称方大高新)计划于2024年1月23日就耐火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耐火材料采购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耐火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及耐火材料理化指标。
(二)中标单位按照方大高新煅烧炉维修施工进度分批次发货,中标单位负责中标耐火材料的代储。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9:00。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17:00。
3.招标地点:方大高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9:00前到方大高新营销部报到,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标书费500.00元(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其投标无效。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合同总价的5%时,中标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补缴剩余履约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标书费用电汇方式缴于方大高新财务部(收款单位:抚顺 (略) ,银行账号为:*,开户行:民生银行沈阳恒达路支行)。
四、交货日期
根据生产需求分批到货。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时间不低于(含)5年。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4年1月23日9:00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方大高新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在其他单位的主要业绩。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付90%货款,余款10%质保一年后的30日内付清(银行承兑汇票)。
十、验收标准
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检验报告。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方大高新营销部
地点: (略) 东洲区平山南街9号
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朱涛
十二、方大高新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公司党支部书记)
*(公司综合管理部长)
营销部
2024年1月12日
耐火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抚顺 (略) (以下简称方大高新)计划于2024年1月23日就耐火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一、招标项目
耐火材料采购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耐火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及耐火材料理化指标。
(二)中标单位按照方大高新煅烧炉维修施工进度分批次发货,中标单位负责中标耐火材料的代储。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9:00。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17:00。
3.招标地点:方大高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9:00前到方大高新营销部报到,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标书费500.00元(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其投标无效。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足合同总价的5%时,中标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补缴剩余履约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标书费用电汇方式缴于方大高新财务部(收款单位:抚顺 (略) ,银行账号为:*,开户行:民生银行沈阳恒达路支行)。
四、交货日期
根据生产需求分批到货。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时间不低于(含)5年。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4年1月23日9:00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方大高新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在其他单位的主要业绩。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付90%货款,余款10%质保一年后的30日内付清(银行承兑汇票)。
十、验收标准
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检验报告。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方大高新营销部
地点: (略) 东洲区平山南街9号
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朱涛
十二、方大高新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公司党支部书记)
*(公司综合管理部长)
营销部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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