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金碧酒店公开对外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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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金碧酒店公开对外招租公告

兰坪县金碧酒店公开对外招租公告

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资产效益,我公司经研究决定 (略) 怒江州兰坪县人民路16号资产(金碧酒店)使用权依法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一、酒店简介

兰坪县金碧酒店原名凯茂酒店,位于怒江州兰坪县城人民路16号,始建于2005年3月,于2007年3月建成并投入使用,酒店占地面积7205.09㎡,绿化面积4415㎡,总建筑面积21809.39㎡,其中金碧酒店主楼19939.37㎡(16层),宿舍楼1856.5㎡(6层),值班室13.62㎡(1层)。内设有大型停车场,可容纳70多部各类车辆的停泊。酒店拥有会议室、报告厅、客房、餐厅、KTV、足浴城、商铺等多种业态。

二、酒店优势

酒店坐落在兰坪县城中心广场西侧,属兰坪县行政办公中心区域,毗邻玉屏公园,附近交通便利,商圈发达,环境优美,是县域内地标性建筑。

三、竞租条件

(一)招租范围:对金碧酒店资产进行整体招租

(二)租赁期限:15年。

(三)招租底价:4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竞租人竞租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四)租金支付方式:前三年租金保持不变(含装修免租期3个月),第四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须在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以后每一年的租金须在每年度租赁期起算日前30日内付清,竞租人不按要求进行支付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经营方式:以经营酒店为主业态,承租人自负盈亏。

(六)装修要求:承租人需对酒店进行装修升级,装修标准应不低于四星级或同档次标准。装修方案需报招租人审核,认定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且达到要求标准后方可实施。装修免租期3个月,如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或实际装修未达标准,不享受免租期,应如实交纳租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法人资质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二)近三年无严重违法或违纪行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违规和违约行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证明资料)。

(三)近三年无因经营不善,合同未到期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租赁要求

(一)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改善或者增设他物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二)承租人投入的不可移除的建筑、装修和配套设施,在经营期满后,应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偿移交出租人,出租人不再对此给予任何补偿。

(三)承租人须制定专门的环境保护方案报出租人批准。如有餐饮项目,须报出租人批准并按要求建设环保厨房,油烟、餐厨垃圾处理须有专项措施,确保不对环境和设施造成影响。

(四)承租人须做到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服从管理方制定的有关诚信经营的管理规定,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客户人身、财产安全,杜绝治安责任事件。

(五)承租人需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自行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的消防、工商、卫生、税务执照等相关手续。

(六)禁止经营违反中央、省、市规定的会所和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为规范物业租赁,出租人有权力对物业进行不定期检查。

(七)如遇政府政策调整或资产处置情形,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租赁资产,承租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个月内将物业移交出租人。(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八)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未按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投标报名

(一)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地点: (略) 怒江州兰坪县永昌路1号兰坪国投三楼。

(三)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招租的竞租人请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指定地点报名;

(四)竞租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元)。竞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时00分。竞租保证金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的17时00分到达专用账户(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招租完成后除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外其余竞租单位的保证金在招租完成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五)竞租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兰坪森兰 (略)

开户行:怒江农村商业银行兰坪支行

账号:8500 0129 4801 5012

七、开标

(一)开标时间:2024年3月4日10时0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怒江州兰坪县兰坪国投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法

招租人:兰坪森兰 (略)

地址: (略) 怒江州兰坪县永昌路1号

联系人:和亚冰

电话:*

兰坪县森兰 (略)

2024年2月19日

兰坪县金碧酒店公开对外招租公告

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资产效益,我公司经研究决定 (略) 怒江州兰坪县人民路16号资产(金碧酒店)使用权依法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一、酒店简介

兰坪县金碧酒店原名凯茂酒店,位于怒江州兰坪县城人民路16号,始建于2005年3月,于2007年3月建成并投入使用,酒店占地面积7205.09㎡,绿化面积4415㎡,总建筑面积21809.39㎡,其中金碧酒店主楼19939.37㎡(16层),宿舍楼1856.5㎡(6层),值班室13.62㎡(1层)。内设有大型停车场,可容纳70多部各类车辆的停泊。酒店拥有会议室、报告厅、客房、餐厅、KTV、足浴城、商铺等多种业态。

二、酒店优势

酒店坐落在兰坪县城中心广场西侧,属兰坪县行政办公中心区域,毗邻玉屏公园,附近交通便利,商圈发达,环境优美,是县域内地标性建筑。

三、竞租条件

(一)招租范围:对金碧酒店资产进行整体招租

(二)租赁期限:15年。

(三)招租底价:4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竞租人竞租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四)租金支付方式:前三年租金保持不变(含装修免租期3个月),第四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须在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以后每一年的租金须在每年度租赁期起算日前30日内付清,竞租人不按要求进行支付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经营方式:以经营酒店为主业态,承租人自负盈亏。

(六)装修要求:承租人需对酒店进行装修升级,装修标准应不低于四星级或同档次标准。装修方案需报招租人审核,认定不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且达到要求标准后方可实施。装修免租期3个月,如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或实际装修未达标准,不享受免租期,应如实交纳租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法人资质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二)近三年无严重违法或违纪行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违规和违约行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证明资料)。

(三)近三年无因经营不善,合同未到期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租赁要求

(一)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改善或者增设他物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二)承租人投入的不可移除的建筑、装修和配套设施,在经营期满后,应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偿移交出租人,出租人不再对此给予任何补偿。

(三)承租人须制定专门的环境保护方案报出租人批准。如有餐饮项目,须报出租人批准并按要求建设环保厨房,油烟、餐厨垃圾处理须有专项措施,确保不对环境和设施造成影响。

(四)承租人须做到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服从管理方制定的有关诚信经营的管理规定,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客户人身、财产安全,杜绝治安责任事件。

(五)承租人需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自行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的消防、工商、卫生、税务执照等相关手续。

(六)禁止经营违反中央、省、市规定的会所和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为规范物业租赁,出租人有权力对物业进行不定期检查。

(七)如遇政府政策调整或资产处置情形,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租赁资产,承租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个月内将物业移交出租人。(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八)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未按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投标报名

(一)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3月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地点: (略) 怒江州兰坪县永昌路1号兰坪国投三楼。

(三)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招租的竞租人请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指定地点报名;

(四)竞租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元)。竞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时00分。竞租保证金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的17时00分到达专用账户(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招租完成后除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外其余竞租单位的保证金在招租完成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五)竞租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兰坪森兰 (略)

开户行:怒江农村商业银行兰坪支行

账号:8500 0129 4801 5012

七、开标

(一)开标时间:2024年3月4日10时0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怒江州兰坪县兰坪国投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法

招租人:兰坪森兰 (略)

地址: (略) 怒江州兰坪县永昌路1号

联系人:和亚冰

电话:*

兰坪县森兰 (略)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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