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宽甸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宽甸县纪委廉政宣传牌、廊工程项目的邀请公告
中国共产党宽甸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宽甸县纪委廉政宣传牌、廊工程项目的邀请公告
致:各潜在供应商
项目概况
宽甸县纪委廉政宣传牌、廊工程项目应在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QKD*
项目名称:宽甸县纪委廉政宣传牌、廊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元
最高限价:*.55元
采购需求:廉政宣传牌、廉政宣传廊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每天上午 08点00分 至 11点30分 ,下午 13点00分 至 16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3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需要携带的具体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 报名表(注明项目名称、报名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
注:开标现场需提供一份加盖红色公章的报名资料。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宽甸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略) 宽甸满族自治县府前东街11号
联系方式:候先生
电话: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南门外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莹
电话:0415-*
辽宁 (略)
2024年3月1日
致:各潜在供应商
项目概况
宽甸县纪委廉政宣传牌、廊工程项目应在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QKD*
项目名称:宽甸县纪委廉政宣传牌、廊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元
最高限价:*.55元
采购需求:廉政宣传牌、廉政宣传廊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每天上午 08点00分 至 11点30分 ,下午 13点00分 至 16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3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需要携带的具体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 报名表(注明项目名称、报名时间、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格式自拟)。
注:开标现场需提供一份加盖红色公章的报名资料。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宽甸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略) 宽甸满族自治县府前东街11号
联系方式:候先生
电话: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南门外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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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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