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民宗局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理一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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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县民宗局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理一的采购公告

(宽甸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的宽甸县民宗局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理一)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宽甸县民宗局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理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DHQ*

项目名称:宽甸县民宗局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理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宽甸县宽甸镇欢喜岭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地建设监理;宽甸县青山沟镇青山湖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建设监理;宽甸县青山沟镇钟家堡村、太平哨镇钓鱼台村推动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建设监理;宽甸县灌水镇天华村推动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建设监理;宽甸县宽甸镇西门外村民族文化主题公园建设监理;宽甸县红石镇长江村改善边境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基础设施建设监理。(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级(含*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级(含*级)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 2024年4月25日,每天上午 8:00至下午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人民币)/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4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

五、开启

时间: 2024 年4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本项目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资料领取;以上资料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地址:宽甸 (略) 292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南门外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莹

电话:0415-*

(宽甸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的宽甸县民宗局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理一)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宽甸县民宗局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理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DHQ*

项目名称:宽甸县民宗局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理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宽甸县宽甸镇欢喜岭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地建设监理;宽甸县青山沟镇青山湖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建设监理;宽甸县青山沟镇钟家堡村、太平哨镇钓鱼台村推动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建设监理;宽甸县灌水镇天华村推动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建设监理;宽甸县宽甸镇西门外村民族文化主题公园建设监理;宽甸县红石镇长江村改善边境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基础设施建设监理。(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级(含*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级(含*级)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 2024年4月25日,每天上午 8:00至下午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人民币)/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4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

五、开启

时间: 2024 年4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辽宁虹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本项目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资料领取;以上资料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地址:宽甸 (略) 292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宽甸县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南门外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莹

电话: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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