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公益专项基金2024年度“盒聚变”塑料餐盒规模化回收行动执行单位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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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公益专项基金2024年度“盒聚变”塑料餐盒规模化回收行动执行单位征集公告

青山公益专项基金2024年度“盒聚变”塑料餐盒规模化回收行动执行单位征集公告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美团外卖青山公益专项基金自2023年起资助开展“盒聚变“ (略) 级规模回收行动,通过推进外卖塑料包装废弃物(以PP塑料餐盒为主)的资源化回收利用,联动收运机构及下游塑料再生产业链条,提升居民分类回收参与率,建设透明可溯的上下游链条,争取打造规模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塑料餐盒回收模式。

2024年度,“盒聚变”餐盒规模化回收项目拟继续鼓励回收机构探索适配的塑料餐盒回收模式,并面向公众开展塑料餐盒分类回收宣导实践。执行单位需依据在地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政策,结合自身资质、设施、能力等情况,制定并执行项目内容,并在项目启动一年后完成项目验收。本次项目资助数量不多于10个。

二、项目周期

1年

三、拟征集区域

1.华北地区: (略) 、河北省、山西省

2.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3.华东地区:江苏省、江西省

4.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5.西南地区: (略) 、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6.华南地区:广东省

*本次拟征集区域选择主要考虑前期“盒聚变”项目未覆 (略) 。

四、申报机构要求

1. 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正规票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 申报机构的团队具有回收项目执行能力和经验;

3. 具备项目所在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或其它回收相关资质;

4. 申报机构于项目所在地拥有成熟的回收体系或分拣打包中心用于塑料餐盒和其它外卖低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分拣和打包;

5. 认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宗旨,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五、执行任务内容

1. 开展塑料餐盒规模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的回收:依托执行单位现有回收业务及体系,开展塑料餐盒规模化回收和运输,形成常态化、经济可行、以及规范化的回收模式,并做好可回收物的台账记录(需留存项目执行期内本机构售出可回收物的资金流、物质流等证明材料,作为项目验收条件之一)。项目执行期内(签署协议后的一年中),塑料餐盒年回收量不低于100吨。

2. 组织低值塑料回收宣传教育: (略) 实际情况,参考使用标准外卖垃圾分类回收教育指南,编制符合属地情况的培训课件,开展不少于12场的公众线下回收餐盒教育活动,活动覆盖总人次不低于1000人,进一步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3. 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并形成报告及案例:项目期内,各执行单位需根据项目进行追踪和记录,并就塑料餐盒回收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塑料餐盒回收情况开展定期汇报;项目结束前,需形成餐盒规模化回收项目案例报告。

4. 餐盒回收情况的持续性追踪:为确认回收模式的可持续性,项目完成后一年内,各执行单位需对塑料餐盒回收情况进行持续追踪、记录和报告。

此外,“盒聚变”计划鼓励执行单位鼓励与当地政府展开合作,积极探索低值可回收物的创新回收模式,在上述项目内容要求之外,鼓励探索创新,提升公众垃圾分类意识,探索塑料污染治理模式, (略) 生活垃圾减量。

六、经费支持

1. 本次经费支持分两档,第一档为不超过*元;第二档为不超过*元。每家执行单位申请预算不得超过*(如总预算超过*则视为无效申报)

对于回收量较高,能 (略) 更多区域、更多宣传人次,或开展形式更丰富的宣传活动的单位,可申请第二档;其他单位建议申请第一档。

最终资助金额将根据机构申报的项目目标以及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资质、能力和经验等)综合评判后确定。


2. 经费预算应包含本公告第四部分“任务执行内容”中的全部经费,包括物资采购、宣传推广费用、人力成本、税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具体预算由执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若预算中涉及机构管理费,则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超标将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


七、征集材料要求

1. 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执行单位盖章)及开户行许可证(如有);

2. 项目申报书(含方案及项目预算,需申报机构盖章,模板请见附件);

3. 本机构符合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执行单位盖章);

4. 本机构回收体系或分拣打包中心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拥有权证明、授权运营证明等有效证明、现场运营照片等);

5. 相关或相似项目经验及能力说明(执行单位盖章)。

八、征集时间

2024年5月20日-2024年6月20日

九、提交方式

征集材料纸质件请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下方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盒聚变计划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10-*

邮箱:*@*ttp://**

邮寄地址: (略) 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层708室

十、征集流程

1.征集公告 (略) 、公众号、 (略) 公布;

2.收集申报单位资料;

3.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4.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5.拟委托执行单位在 (略) 、公众号、 (略) 上公示。



青山公益专项基金2024年度“盒聚变”塑料餐盒规模化回收行动执行单位征集公告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美团外卖青山公益专项基金自2023年起资助开展“盒聚变“ (略) 级规模回收行动,通过推进外卖塑料包装废弃物(以PP塑料餐盒为主)的资源化回收利用,联动收运机构及下游塑料再生产业链条,提升居民分类回收参与率,建设透明可溯的上下游链条,争取打造规模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塑料餐盒回收模式。

2024年度,“盒聚变”餐盒规模化回收项目拟继续鼓励回收机构探索适配的塑料餐盒回收模式,并面向公众开展塑料餐盒分类回收宣导实践。执行单位需依据在地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政策,结合自身资质、设施、能力等情况,制定并执行项目内容,并在项目启动一年后完成项目验收。本次项目资助数量不多于10个。

二、项目周期

1年

三、拟征集区域

1.华北地区: (略) 、河北省、山西省

2.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3.华东地区:江苏省、江西省

4.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5.西南地区: (略) 、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6.华南地区:广东省

*本次拟征集区域选择主要考虑前期“盒聚变”项目未覆 (略) 。

四、申报机构要求

1. 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正规票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 申报机构的团队具有回收项目执行能力和经验;

3. 具备项目所在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或其它回收相关资质;

4. 申报机构于项目所在地拥有成熟的回收体系或分拣打包中心用于塑料餐盒和其它外卖低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分拣和打包;

5. 认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宗旨,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五、执行任务内容

1. 开展塑料餐盒规模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的回收:依托执行单位现有回收业务及体系,开展塑料餐盒规模化回收和运输,形成常态化、经济可行、以及规范化的回收模式,并做好可回收物的台账记录(需留存项目执行期内本机构售出可回收物的资金流、物质流等证明材料,作为项目验收条件之一)。项目执行期内(签署协议后的一年中),塑料餐盒年回收量不低于100吨。

2. 组织低值塑料回收宣传教育: (略) 实际情况,参考使用标准外卖垃圾分类回收教育指南,编制符合属地情况的培训课件,开展不少于12场的公众线下回收餐盒教育活动,活动覆盖总人次不低于1000人,进一步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3. 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并形成报告及案例:项目期内,各执行单位需根据项目进行追踪和记录,并就塑料餐盒回收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塑料餐盒回收情况开展定期汇报;项目结束前,需形成餐盒规模化回收项目案例报告。

4. 餐盒回收情况的持续性追踪:为确认回收模式的可持续性,项目完成后一年内,各执行单位需对塑料餐盒回收情况进行持续追踪、记录和报告。

此外,“盒聚变”计划鼓励执行单位鼓励与当地政府展开合作,积极探索低值可回收物的创新回收模式,在上述项目内容要求之外,鼓励探索创新,提升公众垃圾分类意识,探索塑料污染治理模式, (略) 生活垃圾减量。

六、经费支持

1. 本次经费支持分两档,第一档为不超过*元;第二档为不超过*元。每家执行单位申请预算不得超过*(如总预算超过*则视为无效申报)

对于回收量较高,能 (略) 更多区域、更多宣传人次,或开展形式更丰富的宣传活动的单位,可申请第二档;其他单位建议申请第一档。

最终资助金额将根据机构申报的项目目标以及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资质、能力和经验等)综合评判后确定。


2. 经费预算应包含本公告第四部分“任务执行内容”中的全部经费,包括物资采购、宣传推广费用、人力成本、税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具体预算由执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若预算中涉及机构管理费,则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超标将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


七、征集材料要求

1. 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执行单位盖章)及开户行许可证(如有);

2. 项目申报书(含方案及项目预算,需申报机构盖章,模板请见附件);

3. 本机构符合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执行单位盖章);

4. 本机构回收体系或分拣打包中心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拥有权证明、授权运营证明等有效证明、现场运营照片等);

5. 相关或相似项目经验及能力说明(执行单位盖章)。

八、征集时间

2024年5月20日-2024年6月20日

九、提交方式

征集材料纸质件请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下方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盒聚变计划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10-*

邮箱:*@*ttp://**

邮寄地址: (略) 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层708室

十、征集流程

1.征集公告 (略) 、公众号、 (略) 公布;

2.收集申报单位资料;

3.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4.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5.拟委托执行单位在 (略) 、公众号、 (略) 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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