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公益专项基金2024年度“盒聚变”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示范基地执行单位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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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公益专项基金2024年度“盒聚变”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示范基地执行单位征集公告

青山公益专项基金2024年度“盒聚变”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示范基地执行单位征集公告



一、项目背景

按照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提升公众对于“塑料餐盒可回收”理念的感知度和低值塑料分类回收的意愿,推动外卖行业绿色发展,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美团外卖青山公益专项基金2024年度资助开展“盒聚变”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示范基地项目。本项目拟资助已稳定开展塑料餐盒回收和再生工作的机构,探索以可视化的再生制品设施或空间为载体、带动公众参与餐盒分类和回收行动的新模式。

2024年度, “盒聚变”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示范基地的执行单位需依据在地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等相关政策,结合自身资质、设施、能力等情况,制定并执行项目内容,并在项目启动两年后完成项目验收。本次项目资助数量不多于5个。

二、项目周期

2年

三、拟征集区域

(略) 、 (略) 、浙江省、广东省

四、申报机构要求

1. 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正规票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 申报机构具有回收项目执行能力和经验,需已稳定开展规模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的塑料餐盒回收一年以上,且年均回收量不低于100吨;

3. 申报机构具有面向公众端展现回收再生示范实践的能力、经验、场所和资源;

4. 申报机构具备就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或其它回收相关资质;

5. 申报机构具备塑料再生相关资质,或具备合规的再生利用供应链,能将回收餐盒料造粒并制成再生制品;

6. 申报机构拥有成熟的回收体系或分拣打包中心用于塑料餐盒和其它外卖低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分拣和打包;

7. 认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宗旨,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9. 允许多家机构联合申报,但各机构需构成日常经营中的完整的回收再生链条,而非临时性的供应商-采购方关系,需出具清晰物质流、信息流等证明材料。

五、执行任务内容

1. 打造和呈现面向公众的示范基地:结合执行单位能力及资源,打造餐盒回收和再生利用示范基地,比如在执行单位开展塑料餐盒分类回收社区安置餐盒回料再生设施,或依托本机构餐盒回收和再生设施打造具有公众环保教育功能的示范基地/路线等模式,带动公众认识并参与餐盒分类和回收行动。(如依托本机构空间建设餐盒回收和再生设施,该空间需向公众无偿开放。再生设施能够进驻更多社区、或环保教育基地能覆盖更多公众的申报方,优先考虑。)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示范基地需在项目正式启动后一年内打造完成。

2. 组织低值塑料回收宣传教育: (略) 实际情况,参考使用标准外卖垃圾分类回收教育指南,编制符合属地情况的培训课件,项目期内,在当地开展不少于20场的公众线下回收餐盒教育活动,活动覆盖不低于2400人次,其中,如依托本机构建设餐盒回收和再生设施,则需在建成后每年组织不少于1000人次的公众参观活动,进一步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3. 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并形成报告及案例:项目期内,各执行单位需根据项目进行追踪和记录,并就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示范基地打造情况和塑料餐盒回收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汇报;项目结束前,需形成餐盒回收和再生利用示范基地案例报告。

4. 项目传播:执行单位需对示范基地和宣教活动进行传播。活动传播、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示范基地及相关制品、设施上均需体现资助方。

5. 餐盒回收情况的持续性追踪:为确认回收模式的可持续性,项目完成后一年内,各执行单位需对塑料餐盒回收情况进行持续追踪、记录和报告。

此外,“盒聚变”计划鼓励执行单位鼓励与当地政府展开合作,积极探索低值可回收物的创新回收模式,在上述项目内容要求之外,鼓励探索创新,提升公众垃圾分类意识,探索塑料污染治理模式, (略) 生活垃圾减量。

六、经费支持

1.本次经费支持分两档,第一档为不超过*元;第二档为不超过*元。每家执行单位申请预算不得超过*元(如总预算超过*元则视为无效申报)。

对于回收再生设施完备、区域覆盖面广、已具备环保教育基地功能,并具有丰富宣传活动经验的单位,可申请第二档;其他单位建议申请第一档。

最终资助金额将根据机构申报的项目目标、规模以及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资质、能力和经验等)综合评判后确定。

2. 经费预算应包含本公告第五部分“任务执行内容”中的全部经费,包括物资采购、宣传推广费用、人力成本、税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具体预算由执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若预算中涉及机构管理费,则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超标将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

3. 如本机构有配套资金投入本项目,须在申报书的项目预算中区分列出。

七、征集材料要求

1. 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执行单位盖章)及开户行许可证(如有);

2. 项目申报书(含方案及项目预算,需申报机构盖章,模板请见附件1);

3. 本机构符合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执行单位盖章),本机构符合要求的塑料再生资质证明或合作再生制品供应商符合要求的再生资质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执行单位盖章);

4. 本机构回收体系或分拣打包中心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拥有权证明、授权运营证明等有效证明、现场运营照片等);

5.本机构已稳定开展规模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的塑料餐盒回收一年以上,且年均回收量不低于100吨的证明材料(比如可回收物流转台账等);

6.若涉及再生设施进社区,申报机构需提供目标社区或街道同意并盖章的书面确认文件(模板见附件2);如依托本机构餐盒回收和再生设施,则需提供本机构使用该空间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7. 如联合申报,需提供本机构与联合申报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的存在完整的回收再生链条的证明材料,如清晰物质流、信息流等证明材料;

8. 相关或相似项目案例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社区/街道/学校合作声明、现场运营照片等),执行经验及能力说明(执行单位盖章)

八、征集时间

2024年5月20日-2024年6月20日

九、提交方式

征集材料纸质件请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下方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盒聚变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10-*

邮箱:*@*ttp://**

邮寄地址: (略) 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层708室

十、征集流程

1.征集公告 (略) 、公众号、 (略) 公布;

2.收集申报单位资料;

3.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4.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5.拟委托执行单位在 (略) 、公众号、 (略) 上公示。



青山公益专项基金2024年度“盒聚变”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示范基地执行单位征集公告



一、项目背景

按照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提升公众对于“塑料餐盒可回收”理念的感知度和低值塑料分类回收的意愿,推动外卖行业绿色发展,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美团外卖青山公益专项基金2024年度资助开展“盒聚变”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示范基地项目。本项目拟资助已稳定开展塑料餐盒回收和再生工作的机构,探索以可视化的再生制品设施或空间为载体、带动公众参与餐盒分类和回收行动的新模式。

2024年度, “盒聚变”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示范基地的执行单位需依据在地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等相关政策,结合自身资质、设施、能力等情况,制定并执行项目内容,并在项目启动两年后完成项目验收。本次项目资助数量不多于5个。

二、项目周期

2年

三、拟征集区域

(略) 、 (略) 、浙江省、广东省

四、申报机构要求

1. 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正规票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 申报机构具有回收项目执行能力和经验,需已稳定开展规模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的塑料餐盒回收一年以上,且年均回收量不低于100吨;

3. 申报机构具有面向公众端展现回收再生示范实践的能力、经验、场所和资源;

4. 申报机构具备就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或其它回收相关资质;

5. 申报机构具备塑料再生相关资质,或具备合规的再生利用供应链,能将回收餐盒料造粒并制成再生制品;

6. 申报机构拥有成熟的回收体系或分拣打包中心用于塑料餐盒和其它外卖低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分拣和打包;

7. 认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宗旨,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9. 允许多家机构联合申报,但各机构需构成日常经营中的完整的回收再生链条,而非临时性的供应商-采购方关系,需出具清晰物质流、信息流等证明材料。

五、执行任务内容

1. 打造和呈现面向公众的示范基地:结合执行单位能力及资源,打造餐盒回收和再生利用示范基地,比如在执行单位开展塑料餐盒分类回收社区安置餐盒回料再生设施,或依托本机构餐盒回收和再生设施打造具有公众环保教育功能的示范基地/路线等模式,带动公众认识并参与餐盒分类和回收行动。(如依托本机构空间建设餐盒回收和再生设施,该空间需向公众无偿开放。再生设施能够进驻更多社区、或环保教育基地能覆盖更多公众的申报方,优先考虑。)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示范基地需在项目正式启动后一年内打造完成。

2. 组织低值塑料回收宣传教育: (略) 实际情况,参考使用标准外卖垃圾分类回收教育指南,编制符合属地情况的培训课件,项目期内,在当地开展不少于20场的公众线下回收餐盒教育活动,活动覆盖不低于2400人次,其中,如依托本机构建设餐盒回收和再生设施,则需在建成后每年组织不少于1000人次的公众参观活动,进一步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3. 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并形成报告及案例:项目期内,各执行单位需根据项目进行追踪和记录,并就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示范基地打造情况和塑料餐盒回收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汇报;项目结束前,需形成餐盒回收和再生利用示范基地案例报告。

4. 项目传播:执行单位需对示范基地和宣教活动进行传播。活动传播、餐盒回收及再生利用示范基地及相关制品、设施上均需体现资助方。

5. 餐盒回收情况的持续性追踪:为确认回收模式的可持续性,项目完成后一年内,各执行单位需对塑料餐盒回收情况进行持续追踪、记录和报告。

此外,“盒聚变”计划鼓励执行单位鼓励与当地政府展开合作,积极探索低值可回收物的创新回收模式,在上述项目内容要求之外,鼓励探索创新,提升公众垃圾分类意识,探索塑料污染治理模式, (略) 生活垃圾减量。

六、经费支持

1.本次经费支持分两档,第一档为不超过*元;第二档为不超过*元。每家执行单位申请预算不得超过*元(如总预算超过*元则视为无效申报)。

对于回收再生设施完备、区域覆盖面广、已具备环保教育基地功能,并具有丰富宣传活动经验的单位,可申请第二档;其他单位建议申请第一档。

最终资助金额将根据机构申报的项目目标、规模以及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资质、能力和经验等)综合评判后确定。

2. 经费预算应包含本公告第五部分“任务执行内容”中的全部经费,包括物资采购、宣传推广费用、人力成本、税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具体预算由执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若预算中涉及机构管理费,则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超标将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

3. 如本机构有配套资金投入本项目,须在申报书的项目预算中区分列出。

七、征集材料要求

1. 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执行单位盖章)及开户行许可证(如有);

2. 项目申报书(含方案及项目预算,需申报机构盖章,模板请见附件1);

3. 本机构符合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执行单位盖章),本机构符合要求的塑料再生资质证明或合作再生制品供应商符合要求的再生资质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执行单位盖章);

4. 本机构回收体系或分拣打包中心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拥有权证明、授权运营证明等有效证明、现场运营照片等);

5.本机构已稳定开展规模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的塑料餐盒回收一年以上,且年均回收量不低于100吨的证明材料(比如可回收物流转台账等);

6.若涉及再生设施进社区,申报机构需提供目标社区或街道同意并盖章的书面确认文件(模板见附件2);如依托本机构餐盒回收和再生设施,则需提供本机构使用该空间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7. 如联合申报,需提供本机构与联合申报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的存在完整的回收再生链条的证明材料,如清晰物质流、信息流等证明材料;

8. 相关或相似项目案例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社区/街道/学校合作声明、现场运营照片等),执行经验及能力说明(执行单位盖章)

八、征集时间

2024年5月20日-2024年6月20日

九、提交方式

征集材料纸质件请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下方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盒聚变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10-*

邮箱:*@*ttp://**

邮寄地址: (略) 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层708室

十、征集流程

1.征集公告 (略) 、公众号、 (略) 公布;

2.收集申报单位资料;

3.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4.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5.拟委托执行单位在 (略) 、公众号、 (略) 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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