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绿色园区提升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绿色园区提升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绿色园区提升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绿色园区提升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行审投资备〔2024〕13号批准建设,招标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绿色园区提升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 (略)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铺 (略) 总长约*.75米,铺 (略) 长度约*米, (略) 及两侧绿化约9350米,河道清淤整治约12.9Km,配套地下管道迁改等工程;

2.3 工期:3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5标段划分: 共计一个标段 ;

2.6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 (略) 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 (略) ”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 (略) 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3年7月-2023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釆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一)入围方式的确定:

(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含 20 家)时,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6 家和以下 9 家共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二)投标报价评审

投标报价(100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方法一、方法二、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随机摇号抽取。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随机摇号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范围为:9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随机摇号抽取确定。

方法一或方法二确定评标基准价后,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得分从高至低,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抽签确定。

说明:

(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

1.登记获取时间:2024年2月2日至 2024年2月9日 18:00 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联系江苏 (略) ( (略) 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2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4、单位介绍信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5.3报名费:*。

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投标人信息,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的邮箱,投标人收到邮件回复收到。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1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1.2开标时间:2024年2月19日 09 时 00 分

6.1.3.开标地点:江 (略) ( (略) 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2301室)。

6.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投标文件正本1份存入 U 盘,与纸质文件一并密封,送达至指定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http://**)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2301室

联 系 人: 孙工 联系方式:*

2024年2月2日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绿色园区提升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绿色园区提升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行审投资备〔2024〕13号批准建设,招标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绿色园区提升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 (略)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铺 (略) 总长约*.75米,铺 (略) 长度约*米, (略) 及两侧绿化约9350米,河道清淤整治约12.9Km,配套地下管道迁改等工程;

2.3 工期:3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5标段划分: 共计一个标段 ;

2.6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 (略) 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 (略) ”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 (略) 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3年7月-2023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釆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一)入围方式的确定:

(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含 20 家)时,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6 家和以下 9 家共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二)投标报价评审

投标报价(100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方法一、方法二、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随机摇号抽取。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随机摇号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范围为:9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代理人或代理机构随机摇号抽取确定。

方法一或方法二确定评标基准价后,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得分从高至低,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抽签确定。

说明:

(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

1.登记获取时间:2024年2月2日至 2024年2月9日 18:00 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联系江苏 (略) ( (略) 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2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4、单位介绍信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5.3报名费:*。

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投标人信息,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的邮箱,投标人收到邮件回复收到。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1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1.2开标时间:2024年2月19日 09 时 00 分

6.1.3.开标地点:江 (略) ( (略) 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2301室)。

6.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投标文件正本1份存入 U 盘,与纸质文件一并密封,送达至指定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http://**)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2301室

联 系 人: 孙工 联系方式:*

2024年2月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