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碳行动”2024年环境法人才能力培养资助活动执行单位征集公告
“绿碳行动”2024年环境法人才能力培养资助活动执行单位征集公告
“绿碳行动”2024年环境法人才能力培养
资助活动执行单位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培养优秀的环境法领域专门人才,我会“绿碳行动”项目计划资助开展环境法人才能力培养活动。
为更好地遴选项目、开展资助,现面向社会征集一个公益活动,以及对应的执行单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助支持项目内容
1.活动地点:地点不限, (略) 优先
2.活动目标:
(1)激发大学生学习环境法和参与环保的热情;
(2)增强大学生环境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3)提升大学生学习环境法学、探索研究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3.活动时间: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4.活动内容:
(1)主题:围绕环境法人才能力培养方向自拟主题。
(2)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比赛、论坛、研讨等形式,可以采取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3)活动参与人员:环境法学专业大学生。
(4)活动规模:至少覆盖5所拥有该专业的高校。
(5)宣传工作:活动开展过程中应具有配套的宣传展示渠道。
(6)有关司法系统代表出席或参与的优先考虑。
最终具体地点和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产出要求
1.组织一场符合“资助支持项目内容”要求的公益活动;
2.项目总结报告一份。
三、申报机构要求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正规票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如为社会组织,需具备3A及以上评估等级;
2.申报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3.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关或相似项目管理经验;
4.申报内容须符合本次资助支持项目方向及要求,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5.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并按申报方案实施项目工作。
四、经费支持
本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元,如申报预算超出项目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预算包括但不限于食宿费、专家费、差旅费、场地费、人力成本、宣传费以及活动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具体预算由执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
若预算中涉及机构管理费或利润,则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超标将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要求
1.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执行单位盖章)及开户行许可证(如有);
2. 完整填写的项目申报书(盖章,模板详见附件)
3.相关或相似项目经验及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已开展类似项目数量、已开展项目情况介绍、组织项目的团队人员介绍等(盖章)
4.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补充材料(盖章)
5.“信用中国”内申报机构无违法记录的截图(盖章)
六、征集时间
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4日
七、提交方式
征集材料纸质件请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同时,将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下方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环境法人才能力培养活动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10-*
邮箱:*@*ttp://**
邮寄地址: (略) 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层708室
八、征集流程
1.本征集公告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布;
2.在征集公告期满后将根据征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对符合要求的有效申报文件,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4.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对拟确定项目任务承担单位进行公示。
“绿碳行动”2024年环境法人才能力培养
资助活动执行单位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培养优秀的环境法领域专门人才,我会“绿碳行动”项目计划资助开展环境法人才能力培养活动。
为更好地遴选项目、开展资助,现面向社会征集一个公益活动,以及对应的执行单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助支持项目内容
1.活动地点:地点不限, (略) 优先
2.活动目标:
(1)激发大学生学习环境法和参与环保的热情;
(2)增强大学生环境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3)提升大学生学习环境法学、探索研究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3.活动时间: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4.活动内容:
(1)主题:围绕环境法人才能力培养方向自拟主题。
(2)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比赛、论坛、研讨等形式,可以采取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3)活动参与人员:环境法学专业大学生。
(4)活动规模:至少覆盖5所拥有该专业的高校。
(5)宣传工作:活动开展过程中应具有配套的宣传展示渠道。
(6)有关司法系统代表出席或参与的优先考虑。
最终具体地点和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产出要求
1.组织一场符合“资助支持项目内容”要求的公益活动;
2.项目总结报告一份。
三、申报机构要求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正规票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如为社会组织,需具备3A及以上评估等级;
2.申报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3.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关或相似项目管理经验;
4.申报内容须符合本次资助支持项目方向及要求,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5.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并按申报方案实施项目工作。
四、经费支持
本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元,如申报预算超出项目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预算包括但不限于食宿费、专家费、差旅费、场地费、人力成本、宣传费以及活动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具体预算由执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
若预算中涉及机构管理费或利润,则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超标将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要求
1.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执行单位盖章)及开户行许可证(如有);
2. 完整填写的项目申报书(盖章,模板详见附件)
3.相关或相似项目经验及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已开展类似项目数量、已开展项目情况介绍、组织项目的团队人员介绍等(盖章)
4.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补充材料(盖章)
5.“信用中国”内申报机构无违法记录的截图(盖章)
六、征集时间
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4日
七、提交方式
征集材料纸质件请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同时,将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下方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环境法人才能力培养活动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10-*
邮箱:*@*ttp://**
邮寄地址: (略) 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层708室
八、征集流程
1.本征集公告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布;
2.在征集公告期满后将根据征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对符合要求的有效申报文件,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4.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对拟确定项目任务承担单位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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