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黄海水库淤泥清运项目(黄海水库至园区四标段)招标公告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黄海水库淤泥清运项目(黄海水库至园区四标段)招标公告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黄海水库淤泥清运项目(黄海水库至园区四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YGCJT-2022-080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临港产 (略) 周边土方清运项目招标业主为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黄海水库淤泥清运项目(黄海水库至园区四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2.1.2项目规模:共计清运土方约16.*m3,运输距离约9公里;
2.1.3招标控制价:土方清运费单价23元/m3(含税),清理费*元整(不可竞争费用),总价389.*元(含税),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无效;
2.1.4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 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 (略) 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 (略) 为准,省外以各省( (略) 及以上,不含县 级市、县(区)) (略) 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4)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3月-2022年0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 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 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9月16日至 2022年09月23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在步宇 (略) ( (略) 海州 (略) 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09月30日 14 时 00 分。
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海州 (略) 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开标模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授权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投标所需的材料等递交可采用直接送达投标文件至投标文件接收 (略) 的方式(直接送达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将拒绝任何投标文件)。
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需注意下列事项:
(1)因疫情期间物流迟缓,配送较慢,请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提前一日送达。
(2)邮寄地址: (略) 海州 (略) 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孙工收,联系电话*) 。建议顺丰或EMS ,显示签收后, (略) 确认。
(3)投标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后邮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项目负责人电话(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和邮箱,若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因开标模式为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通过腾讯视频方式参加开标会议,腾讯视频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视频会议号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流程。
注: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供 (略) 络直播:
1)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尽快下载“腾讯会议”APP并完成相关注册信息。
2)开标会议前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至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前20分钟将开启进入会场。届时开标会议将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供应商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流程。
3)开标过程中,供应商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响应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以传真、邮件等书面形式对开标结果予以确认。
4)未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参加开标直播的,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1正2副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并密封完好,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讲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6、资格审查6.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 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2022年03月-2022年0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 投标人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招标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步宇 (略)
地址: (略) 海州 (略) 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黄海水库淤泥清运项目(黄海水库至园区四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YGCJT-2022-080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临港产 (略) 周边土方清运项目招标业主为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黄海水库淤泥清运项目(黄海水库至园区四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2.1.2项目规模:共计清运土方约16.*m3,运输距离约9公里;
2.1.3招标控制价:土方清运费单价23元/m3(含税),清理费*元整(不可竞争费用),总价389.*元(含税),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无效;
2.1.4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建招【2009】277 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企业及项 (略) 场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 (略) 为准,省外以各省( (略) 及以上,不含县 级市、县(区)) (略) 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4)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03月-2022年0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 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 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9月16日至 2022年09月23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在步宇 (略) ( (略) 海州 (略) 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09月30日 14 时 00 分。
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海州 (略) 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开标模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授权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投标所需的材料等递交可采用直接送达投标文件至投标文件接收 (略) 的方式(直接送达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将拒绝任何投标文件)。
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需注意下列事项:
(1)因疫情期间物流迟缓,配送较慢,请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提前一日送达。
(2)邮寄地址: (略) 海州 (略) 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孙工收,联系电话*) 。建议顺丰或EMS ,显示签收后, (略) 确认。
(3)投标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后邮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项目负责人电话(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和邮箱,若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因开标模式为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通过腾讯视频方式参加开标会议,腾讯视频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视频会议号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流程。
注: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供 (略) 络直播:
1)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尽快下载“腾讯会议”APP并完成相关注册信息。
2)开标会议前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至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前20分钟将开启进入会场。届时开标会议将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供应商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流程。
3)开标过程中,供应商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响应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以传真、邮件等书面形式对开标结果予以确认。
4)未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参加开标直播的,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1正2副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并密封完好,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讲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6、资格审查6.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 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2022年03月-2022年0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 投标人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
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招标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地址: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步宇 (略)
地址: (略) 海州 (略) 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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