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保险经纪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保险经纪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保险经纪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略) 望 (略) 作为项目业主单位,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将通过比选,择优确定关于公 (略) 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 (略) 桥处)保险经纪服务项目中选单位。
1、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千渠上游3km (略) 桥处)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地点:信都区大沙河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 (略) 桥处河道北叉,河道中心线全长8.3km。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邢批投资【2023】188号。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5.工程内容及规模:按照防洪等标准进行综合治理,面积835.0584公顷。工程范围为河道及左岸1、主槽开挖及滩地平整工程,长度8.3km。2、堤防及望泉岛防护工程:堤防工程全长83km,望泉岛坡脚防护全长9km,堤顶宽度共计8.5m。其中沥 (略) 面宽6m,路面至迎水侧堤肩宽1.3m,路面至背水侧堤肩宽1.2m。配套安全、消防、环保等设施。
6.工程承包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总体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弃砂规划报告编制,以及提供施工期间相关的设计伴随服务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相关服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比选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能独立承担民 (略) 或其分支机构。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行为,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重大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3、比选申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比选人,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望 (略) 领取比选相关材料。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相同)为2024年7月26日09时00分,文件递交地点: (略) 望 (略) 会议室。
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文件要求制作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略) 望 (略)
联系人:英先生
联系电话:*
邢台市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处至钢铁路桥处)保险经纪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略) 望 (略) 作为项目业主单位,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将通过比选,择优确定关于公 (略) 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 (略) 桥处)保险经纪服务项目中选单位。
1、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大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南水北调总千渠上游3km (略) 桥处)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工程地点:信都区大沙河南水北调总干渠上游3km (略) 桥处河道北叉,河道中心线全长8.3km。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邢批投资【2023】188号。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5.工程内容及规模:按照防洪等标准进行综合治理,面积835.0584公顷。工程范围为河道及左岸1、主槽开挖及滩地平整工程,长度8.3km。2、堤防及望泉岛防护工程:堤防工程全长83km,望泉岛坡脚防护全长9km,堤顶宽度共计8.5m。其中沥 (略) 面宽6m,路面至迎水侧堤肩宽1.3m,路面至背水侧堤肩宽1.2m。配套安全、消防、环保等设施。
6.工程承包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总体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弃砂规划报告编制,以及提供施工期间相关的设计伴随服务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相关服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比选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能独立承担民 (略) 或其分支机构。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行为,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重大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3、比选申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比选人,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望 (略) 领取比选相关材料。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相同)为2024年7月26日09时00分,文件递交地点: (略) 望 (略) 会议室。
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文件要求制作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略) 望 (略)
联系人: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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