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乌鲁木齐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对策研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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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乌鲁木齐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对策研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五五” (略)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对策研究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五五” (略)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对策研究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略) 生态环境局 ,招标项目资金已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十五五” (略)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对策研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十五五” (略)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对策研究服务项目

2.2 工程概况:提 (略) “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近年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成效

2.3 服务地点: (略)

2.4 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9月30日前

2.5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 (略) PM2.5和O3复合污染特征、演变趋势及其关键影响因素,提出符 (略) 实际的“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策建议。

2.6 项目预算:*.00元(**万元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执业要求:

(1)具有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2)具备良好的执业信誉,具有高素质的专业队*,能够与招标人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客观、公正地提供专业服务;

(3)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近三年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5)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上资格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计划。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9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2、地点: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

5、供应商须提供资料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天之源 (略) 开标室(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http://**)、 (略) (http://**.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略) 西三巷35号

联 系 人:连宇飞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

联 系 人:*新丽、王梦捷

电 话:*、*

“十五五” (略)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对策研究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五五” (略)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对策研究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略) 生态环境局 ,招标项目资金已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十五五” (略)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对策研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十五五” (略)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对策研究服务项目

2.2 工程概况:提 (略) “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近年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成效

2.3 服务地点: (略)

2.4 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9月30日前

2.5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 (略) PM2.5和O3复合污染特征、演变趋势及其关键影响因素,提出符 (略) 实际的“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策建议。

2.6 项目预算:*.00元(**万元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执业要求:

(1)具有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2)具备良好的执业信誉,具有高素质的专业队*,能够与招标人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客观、公正地提供专业服务;

(3)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近三年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5)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上资格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计划。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9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2、地点: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

5、供应商须提供资料

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天之源 (略) 开标室(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http://**)、 (略) (http://**.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略) 西三巷35号

联 系 人:连宇飞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

联 系 人:*新丽、王梦捷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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