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5号院北办公楼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5号院北办公楼
项目名称 | 北 (略) (略) 北办公楼 | 项目编号 | GL * BJ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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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北 (略) (略) | |||
出租方承诺函 |
| |||
挂牌价格 | 4. * 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 .9平方米 | |
租赁期 | * 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日常办公; (略) ; 培训机构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 日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高博维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部门负责人:王威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 (略) (略) | 法定代表人 | 石鸿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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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略) 市 (略) 区台湖镇政府大街 * 号 * 室 | |||
注册资本 | * 0万元 | |||
证件类型 | (略) 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点击查看>> | |
经济性质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略) 业 | 批发业 | |
(略) / (略) 门 | (略) | |||
出租方联系人 | 赵建兵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北 (略) 南路 *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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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现状 | 自用 | |||
建筑面积 | * 5.8平方米 | |||
房屋用途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
(略) 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 (略) (略) | 批准文号 | 董事会决议 * 年第3期 |
租金估价情况 | 估价单位名称 | 北 (略) (略) | 租金估价 | 4. * 元/平方米/天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遴选后,拟承租单位和事项需报出租方上级单位批准后方能签订订房屋租赁合同。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人座机: 点击查看>>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 * 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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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 .9 | 租赁期 | * 年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3个月 | |
租金调整方式 | 每3年涨幅5%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每季度支付 * 次,下 * 个到期日前十 * 日内支付下期租金。 * 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热;物业费 (略) 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供暖费、物业费、公共设施费、 (略) 费、消防治安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 (略) ; 培训机构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房屋装修改造,需书面申请经租赁方审核同意,承租应将装修改造的设计、施工方案及相关图纸资料提交租赁方备案,并签订装修协议。但不能破坏建筑承重墙结构,装修改 (略) 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租赁方不做任何补偿,房屋装修改造及新增固定设施产权无 (略) 有。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 (略) 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 * 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 (略) 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3.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 (略) 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4.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万(含) (略) 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万至 * 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万至 * 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略) 分,收取5‰服务费。 6.房产以现状交付,不提供办理营业执照。7.租赁期限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将该房屋转租或分租.8.承租方的经营项目等各项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房屋规划性质和设计用途,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符合非首都功能疏解整治和最新版《 (略) 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9.承租方同意随时接受租赁方的(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 (略) 市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公司信用良好,无严重失信信息记录。(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为准)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 * 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电汇 | (略) 置方式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 个周期 |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租金价格、行业性质、企业规模、信用情况为评价要素,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优先。 |
项目名称 | 北 (略) (略) 北办公楼 | 项目编号 | GL * BJ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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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北 (略) (略) | |||
出租方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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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4. * 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 .9平方米 | |
租赁期 | * 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日常办公; (略) ; 培训机构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 日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高博维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部门负责人:王威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 (略) (略) | 法定代表人 | 石鸿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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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略) 市 (略) 区台湖镇政府大街 * 号 * 室 | |||
注册资本 | * 0万元 | |||
证件类型 | (略) 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编码 | 点击查看>> | |
经济性质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略) 业 | 批发业 | |
(略) / (略) 门 | (略) | |||
出租方联系人 | 赵建兵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北 (略) 南路 *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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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现状 | 自用 | |||
建筑面积 | * 5.8平方米 | |||
房屋用途 | ||||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
决策情况 | 决策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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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 (略) (略) | 批准文号 | 董事会决议 * 年第3期 |
租金估价情况 | 估价单位名称 | 北 (略) (略) | 租金估价 | 4. * 元/平方米/天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遴选后,拟承租单位和事项需报出租方上级单位批准后方能签订订房屋租赁合同。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人座机: 点击查看>> |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 * 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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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 .9 | 租赁期 | * 年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3个月 | |
租金调整方式 | 每3年涨幅5%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每季度支付 * 次,下 * 个到期日前十 * 日内支付下期租金。 * 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热;物业费 (略) 发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供暖费、物业费、公共设施费、 (略) 费、消防治安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 (略) ; 培训机构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房屋装修改造,需书面申请经租赁方审核同意,承租应将装修改造的设计、施工方案及相关图纸资料提交租赁方备案,并签订装修协议。但不能破坏建筑承重墙结构,装修改 (略) 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租赁方不做任何补偿,房屋装修改造及新增固定设施产权无 (略) 有。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 (略) 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 * 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 (略) 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3.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 (略) 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4.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万(含) (略) 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万至 * 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万至 * 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 * (略) 分,收取5‰服务费。 6.房产以现状交付,不提供办理营业执照。7.租赁期限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将该房屋转租或分租.8.承租方的经营项目等各项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房屋规划性质和设计用途,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符合非首都功能疏解整治和最新版《 (略) 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9.承租方同意随时接受租赁方的(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 (略) 市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公司信用良好,无严重失信信息记录。(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为准)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 * 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电汇 | (略) 置方式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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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 个周期 |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租金价格、行业性质、企业规模、信用情况为评价要素,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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