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集团19套房产
公交集团19套房产
项目名称 | (略) * 套房产 | 项目编号 | XY 点击查看>> | ||||
挂牌价 | 详见每个标的挂牌价 | 报名保证金 | * 0元/套 | ||||
挂牌起始日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转让方 | (略) (略) (略) | |||||
联系人 | 代碧玉、周孝文 | 联系电话 | |||||
标的简况 | 1、本次转让的 * 套房产分为 * 个标的以现状分别挂牌转让。详情见标的明细表。 2、本次转让的 * 套房产中有2套已办理产权证, (略) 有人: (略) (略) (略) ,另外 * 套房产未办理产权证。 3、本次转让的房产无抵押、无担保等情况。 以上资产的基本信息摘自评估报告。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大信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大信正则评咨字[ * 号 | ||||||
评估值(元) | 点击查看>> . *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 * 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
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 次性付清 | |||||
支付要求 | 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次性付清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本次转让的 * 套房产其中有2套办理了产权证,其他 * 套房产未办理产权证,有土地证, (略) 分割办证。 2、成功受让后, (略) 负责办理相关产权证及变更过户手续等,转让方承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权证及变更过户手续。 3、在办理产权证及变更过户等 (略) 产生的相关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本次转让的房产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因土地变更性质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4、此次转让的 * 套房产中,大部分房产有原租户占用、居住及存放相关物品的情况。 (略) 承诺:在受 (略) 款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并拿到产权证后, (略) 负责房产移交。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报名保证金 * 0元/套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 * : * 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 * 方代付。 2、受让方需认可 (略) 大信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大信正则评咨字[ * 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3、本次转让的 * 套房产以现状分别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必须对转让 (略) 现场查勘、了解,并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包括但不限于过户、办理权证、资产移交等)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4、本次转让的 * 套房产中有2套房产办理了产权证,其余 * 套房产未办理产权证。本次转让的房产涉及房屋、土地的面积、用途等信息均摘自由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和产权证。若在办理相关产权证件的时候, (略) 内容有差异的,则以房产、 (略) 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5、在产权交易机构产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 * 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 * 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 (略) 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略) (略) (略) | |||||
备案机构 | (略)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略)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额 | * 0元/套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 * : * 前; (略) 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 * 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
交纳账户 | 户名: (略) 光谷联 (略) (略)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 * 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 (略) 分, (略) 分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各 (略) 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 * 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形时,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 (略) 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 * 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 ||||||
受让方需 提供资料 | 自然人 | 持身份证原件及交款凭证 |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项目名称 | (略) * 套房产 | 项目编号 | XY 点击查看>> | ||||
挂牌价 | 详见每个标的挂牌价 | 报名保证金 | * 0元/套 | ||||
挂牌起始日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转让方 | (略) (略) (略) | |||||
联系人 | 代碧玉、周孝文 | 联系电话 | |||||
标的简况 | 1、本次转让的 * 套房产分为 * 个标的以现状分别挂牌转让。详情见标的明细表。 2、本次转让的 * 套房产中有2套已办理产权证, (略) 有人: (略) (略) (略) ,另外 * 套房产未办理产权证。 3、本次转让的房产无抵押、无担保等情况。 以上资产的基本信息摘自评估报告。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大信 (略) | |||||
评估基准日 | * 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大信正则评咨字[ * 号 | ||||||
评估值(元) | 点击查看>> . *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 * 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
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 次性付清 | |||||
支付要求 | 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次性付清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本次转让的 * 套房产其中有2套办理了产权证,其他 * 套房产未办理产权证,有土地证, (略) 分割办证。 2、成功受让后, (略) 负责办理相关产权证及变更过户手续等,转让方承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权证及变更过户手续。 3、在办理产权证及变更过户等 (略) 产生的相关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本次转让的房产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因土地变更性质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4、此次转让的 * 套房产中,大部分房产有原租户占用、居住及存放相关物品的情况。 (略) 承诺:在受 (略) 款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并拿到产权证后, (略) 负责房产移交。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报名保证金 * 0元/套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 * : * 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 * 方代付。 2、受让方需认可 (略) 大信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大信正则评咨字[ * 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3、本次转让的 * 套房产以现状分别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必须对转让 (略) 现场查勘、了解,并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包括但不限于过户、办理权证、资产移交等)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4、本次转让的 * 套房产中有2套房产办理了产权证,其余 * 套房产未办理产权证。本次转让的房产涉及房屋、土地的面积、用途等信息均摘自由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和产权证。若在办理相关产权证件的时候, (略) 内容有差异的,则以房产、 (略) 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5、在产权交易机构产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 * 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 * 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 (略) 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略) (略) (略) | |||||
备案机构 | (略)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略)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额 | * 0元/套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 * : * 前; (略) 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 * 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
交纳账户 | 户名: (略) 光谷联 (略) (略)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 * 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 (略) 分, (略) 分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各 (略) 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 * 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 * 种情形时,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 (略) 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 * 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 ||||||
受让方需 提供资料 | 自然人 | 持身份证原件及交款凭证 |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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